州市关于密切接触者李某某行动轨迹通报及寻找可能密切接触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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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2021年6月18日上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接郑州市疫情指挥部协查函,通报我市李某某为境外输入核酸检测阳性者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接协查通知后,我市迅速采取行动,目前排查到李某某及其密切接触者共10人,已全部采取相关措施,均无异常。

为进一步排查、寻找所有与李某某可能发生密接的人员,现将李某某集中隔离前的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2021年6月9日,因学校放假,李某某10:15从广州南站乘坐G818次高铁(07车、006D号),于当日16:09到达许昌东站(由于疫情期间管控严格,李某某个人防护意识比较强,除就餐外均佩戴口罩)。在许昌东站未做停留,直接乘坐滴滴网约车(豫K9D505)约16:30到达许昌西站。许昌西站工作人员为其测量体温后,李某某在窗口排队购买车票,乘坐许昌--禹州大巴车(豫K01596D,全程佩戴口罩)约17:35到达禹州二站,然后由姐姐骑电动车将其直接带回家中,到家后未外出。

6月10日-6月12日李某某自述一直待在家中未外出。

6月13日19:00之前未外出,19:00李某某同姐姐骑电车去西商贸的朝阳烩面馆购买晚餐(直接打包回家),期间未戴口罩。

6月14日14:00之前未外出,14:00李某某和姐姐一同去二姑家串门,并与亲戚一行9人15:00一同去范坡后柴村河边(网红打卡地)游玩,19:30-21:30期间在金隆豆捞滨河路店二楼“四通厅”包间就餐,就餐前曾在一楼休息区排号等候30分钟,餐后李某某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6月15日李某某自述一直待在家中未外出。

6月16日19:00李某某同姐姐骑电动车去老一峰超市(钧州大街店)零食区、熟食区购物,20:00左右回到家中至今未再外出。

6月17日至18日集中隔离前,李某某自述未外出。

请广大市民朋友根据上述李某某的活动轨迹,采取如下措施:

1.以上时段出现在相关场所并确定与李某某发生密切接触的、未追踪到的人员,第一时间拨打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见附件)进行登记,自行居家隔离观察,并与家人做好隔离防护,等待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转运车辆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隔离观察,并按照要求做核酸检测。

2.以上时段出现在相关场所怀疑可能与李某某发生密切接触的人员,主动联系所在社区、办事处进行报备,到具有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做核酸检测。

广大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是我们疫情防控胜利的基础和关键!相信有你们的密切配合,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统一指挥,我们一定能够战胜疫情!

禹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