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关注来源: 综合平安无棣 编 辑 :滨小影
众所周知
销售汽油必须办理相关营业执照和证件
非法存储、贩卖散装汽油
不仅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
还危及人民群众的安全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6月15日,李某某(男,46岁)驾驶车辆非法运输两桶散装汽油(约37公斤),被无棣警方查获。
李某某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无棣警方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李某某供述,散装汽油是从梁某某非法加油站点购买。无棣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将正在与他人交易散装汽油的梁某某(男,31岁)抓获,现场查获散装汽油约235升。
梁某某涉嫌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无棣警方给予梁某某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七条第四款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对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决定的管制或者限制交易措施的。
购销散装汽油注意事项
1、加油站(点)是使用加油机为机动车辆加注汽油的专门场所,不得随意销售散装汽油。
2、单位、个人因正常生产、生活活动或机动车辆因途中燃油耗尽需要购买散装汽油的,购买人应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
3、各加油站(点)应认真查验和登记散装汽油购买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住址、单位、购买数量、用途等,并将购买者的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散装汽油购销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
4、对不提供相关证明购买散装汽油或在加油站(点)寻衅滋事,扰乱加油站(点)治安秩序,侵害加油站(点)员工人身安全,毁坏加油站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5、对违反规定销售散装汽油的加油站(点),将列入重大隐患单位整治,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停业整顿;对因违规销售散装汽油被不法人员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6、各加油站(点)应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杜绝盗卖、私卖、违规销售散装汽油的行为,防止因盗卖、私卖、违规销售散装汽油而引发重大案(事)件。
7、各加油站(点)要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加强维护保养,在进出口、登记处、加油点等部位安装视频探头,有效留存散装汽油购买人的全身影像资料和进出的车辆型号、牌照等。
8、严禁私自违法开设加油站(点),严禁私自销售散装汽油,对违法开设加油站(点)或销售散装汽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9、规定所指的散装汽油是指向机动车辆油箱以外的容器内加注、销售的汽油(摩托车加注汽油也属散装汽油,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
无棣警方提醒
非法储存、买卖散装油安全隐患极大
希望大家自觉抵制“油贩子”
遇有这样的“流动炸弹”
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