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马正拓

根据省厅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改革试点要求,青岛市交通运输局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建立起“1+6+N”内部运行机制,实现行政机关、执法支队和事业中心高效协同运转, 推动广大干部转作风、创一流、当排头,更好地服务保障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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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一盘棋”的指导原则。制定《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内部运行工作指南(试行)》,从行政机关、执法支队、事业中心三个层面进行指引规定,明确机关处室的职责定位,执法支队的主责主业,事业中心的公益服务和行政辅助职能,重点围绕如何建立业务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从“责任、担当、大局、协同、改革”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

“6”是“列清单”的履职基础。建立健全交通运输《机关事业单位职责边界清单》《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职责任务清单》《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清单》《事业单位行政辅助清单》《权责清单》和《综合执法清单》6张清单,全面保障交通运输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责权利相统一、监管服务相融合。

“N”是“重协同”的配套文件。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协同监管实施方案》《实施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行业管理与行政执法案件移送抄告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等多项配套管理制度,为行业管理、行政执法、安全监管等工作开展提供制度遵循。

据介绍,“1+6+N”内部运行机制强调“大交通”体系的整体性和协同性,通过科学界定管理、执法和服务之间的关系,有效解决普遍反映的职能不清、职责交叉、工作推诿等问题,确立起以局机关为“主体”,执法支队、事业中心为“左右手”的交通运输领域行业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