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工作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广东今年要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收培养订单定向医学大学生2200名,其中,计划面向阳江市招收72名订单定向医学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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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培养院校

订单定向培养的医学生分为 3年制 专科和 5年制 本科两种,阳江市定点培养院校有: 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医科大学、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 等4所高等院校。

招录方式

1

择优录取

由各定点院校根据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及高考分数择优录取。

“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按基层需求分县(市、区)设置院校专业组和专业计划,原则上院校专业组之间及专业之间计划不得互调。考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填报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即根据各院校专业组计划1:1的比例,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院校专业组志愿,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院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对进档考生进行分档录取。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院校可在院校专业组内将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当招生计划未完成时,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计划缺额情况,让未被录取的考生补填志愿,组织有关高等学校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还未完成的计划可调整到普通批次。

2

签订协议

各有关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考生录取信息后,要在定向医学生到定点院校报到前,提供“一站式”服务,及时与定向医学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若不能与定向医学生在报到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通知定向医学生先到院校报到,并于2021年9月底前将单位盖章后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寄到相关定点院校,由定点院校于10月底前负责组织定向医学生签订协议书。

就业方式

定向医学生在定点院校完成学业,取得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后,由省教育厅按“定向就业协议书”派遣到由与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并由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安排工作,确保有编有岗。不服从派遣者,省教育厅不予改派。

定向医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定向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各自学校目前学费标准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统筹落实。免费医学生经过5年3年的学习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不能正常毕业的免费医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因伤病、家庭重大变故等导致中途退学的免费医学生除外。

定向医学生在获取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定向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毕业后应按照入学前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到就业单位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到,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合同管理。

定向医学生毕业后,按有关规定参加(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其中,本科定向医学毕业生参加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定向医学毕业生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培训时间计入6年服务期,并完成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定向医学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同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承诺服务期限内,省内限制从事医疗行业。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定向生的诚信档案。

有意报名者请登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查看原文:

1.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工作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1〕19号)

http://wsjkw.gd.gov.cn/zwgk_gsgg/content/post_3279131.html

2.关于印发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4〕21号)

http://wsjkw.gd.gov.cn/gkmlpt/content/2/2129/post_2129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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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江市卫生健康局

编辑|梁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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