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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晚,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我命油我不油天(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拟设立)审批被驳回情况的说明”。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情形:……(七)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可能有其他不良影响”。因此,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认为,该申请不符合相关规定,予以驳回,审核意见为:“经审查,建议更改字号”。

关于网络上传播的驳回意见图片标称“经审查,建议更改字号,别搞些花里胡哨的”,市场监管部门查明系人为P图、篡改审核意见,与实际不符。

内容来源:南方+

记者:张秀娟

原标题:《申请“我命油我不油天公司”?深圳市监: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