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一公司擅自占用农村集体土地修建厂房,被处以行政罚款110余万元,责令对破坏的耕地复垦复绿。该公司法人因涉嫌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据了解,2019年4月,兴仁市一公司法人令狐某某向兴仁市自然资源局申请临时许可用地,获批用于建厂。而该公司超越批准范围,擅自占用一块村集体土地。经测量,该公司实际开挖用地面积86.72亩,扣除已获批临时用地13.11亩,非法用地面积达73.61亩。案发后,该公司被处以110余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被责令恢复农用地原貌。公司法人令狐某某因涉嫌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兴仁市检察院起诉至兴义市法院。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令狐某某未经有关机关批准,超越批准范围擅自占用兴仁市下山镇马乃营村集体土地,非法用地面积73.61亩,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审理,被告人令狐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兴义市法院综合考量农用地已复垦复绿等量刑情节,将择期作出宣判。

通讯员:韦明皇 岑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