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6月17日,注册主体为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账号“万科成都”官宣了一则“声明”,措辞强硬,出现了“不法”、“非法”和“报案”等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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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则“声明”标题只有“声明”二字,正文如下:

近期有不法人员散播我司项目虚假信息,意图非法获利,现声明如下:

我司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求,严格遵守房地产销售相关规定,从未授权第三方向购买人收取除购房款之外的其他费用,从未允许客户通过“更名”方式转售住宅产品。

请广大购房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遇上述情况,请致电万科服务监督热线:4008000002,万科中西部区域审计监察电话:13996458357进行举报。如已造成损失,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声明。

该“声明”落款为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并加盖了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的红色公章,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

以下为微信公众号账号“万科成都”官宣的该则“声明”截图:

请注意看,该“声明”开头明确指出“近期有不法人员散播我司项目虚假信息,意图非法获利”。按通常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在说已经发生了“有不法人员散播”万科在成都开发的项目的“虚假信息”并且“意图非法获利”的这样的事情。

另外,该“声明”还提及了两个表述:一是“从未授权第三方向购买人收取除购房款之外的其他费用”,二是“从未允许客户通过‘更名’方式转售住宅产品”。

这两个表述难免会让人这样想:这则“声明”的落款主体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难道出现过授权第三方向购买人收取除购房款之外的其他费用的事情?发生过允许客户通过“更名”方式转售住宅产品的事情?

按照常规逻辑关系,如果没有出现过或者没有发生过这两件事情,就完全没有必要官宣这则“声明”吧?

到底出没出现过、发没发生过这两件事情,不得而知。

只是,让人放心的是,这则“声明”公布了万科的服务监督热线和万科中西部区域的审计监察电话,如果出现过或发生过这两件事情,是可以打这两个电话进行举报的。

行业人士都知道的,按照房地产市场的相关规定,“万科成都”官宣的这则“声明”提及的“向购买人收取除购房款之外的其他费用”和“客户通过‘更名’方式转售住宅产品”这两个行为,实际上是涉嫌炒房的。而炒房,是与国家政策规定相违背的,因为房地产市场必须坚持一个定位,即“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