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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

有一段视频

在乐山人的朋友圈里传开

拍摄时间是凌晨

地点在张公桥美食街

一女子当众推倒另一女子

还狠扇两男子耳光

甚至脚踢执法民警

事情因何而起

后续处理结果如何呢

6月16日下午,市中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袭警罪案件,并当庭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巧犯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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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査明:2021年4月6日0时许,张公桥派出所接警后,民警带领辅警立即出警,赶到张公桥美食街。民警了解到,被告人陈某巧因与老公辜某发生感情纠纷,陈某巧认为辜某与李某某有染,在张公桥美食街和李某某相互对骂后,将其推倒在地。陈某巧抓住上前劝阻的李某某男友张某不放,并反复扇其耳光,期间张某并未还手。

民警依法口头传唤陈某巧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但陈某巧拒不配合。此时,陈某巧老公辜某到场,双方又因言语不和发生肢体冲突,陈某巧当众扇辜某耳光,民警遂依法对二人进行强制传唤,并使用警械。

(脚踢民警)

期间,陈某巧激烈反抗并脚踢辅警腰部,辜某也上前阻拦民警正常执法。随后,辅警拿出警棍对两人进行警告,陈某巧上前拖拽警棍,且拒绝上警车,双方陷入僵持。这时,辜某见一男子在旁摄像,遂大声呵斥摄像男子不要拍摄,无果后,立即挣脱民警控制,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威胁摄像男子。为防止事态扩大,民警依法对辜某夫妻使用催泪喷雾,后增援警力赶到,将两人控制并强制传唤回张公桥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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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被告人陈某巧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出示证据并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市中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巧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作出以上判决(辜某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以及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依法行政拘留)。

来源 :新闻天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