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太湖至蕲春高速公路安徽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6月15日-28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方式向省发展改革委基础设施发展处反映,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项目名称:太湖至蕲春高速公路安徽段
建设地点:安庆市太湖县
建设规模:路线起于太湖县城西乡李家新屋附近,接已建G50沪渝高速公路,往西北经晋熙镇、天华镇、刘畈乡、弥陀镇,终于弥陀镇下界岭村南侧皖鄂省界处,顺接太湖至蕲春高速公路湖北段,全长约44.9公里。
建设标准: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全封闭、全立交,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
建设工期:3.5年
估算投资:76.78亿元
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20%,由项目法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其余80%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承办处室:省发展改革委基础设施发展处
邮政地址: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
邮政编码:230091
联系电话:0551-62603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