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0日起至6月30日,我区集中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接种工作。区卫健委提醒,市民疫苗接种满21天即可接种第二针,在外接种第一针疫苗的市民在海也可预约接种第二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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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疫苗接种程序,新冠病毒疫苗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8周时间。今天,记者在城区多家疫苗接种点看到,前来接种疫苗的市民两针间隔时间最短21天,最长的超过了56天。区疾控中心防疫科副科长吴旭东说:“目前,我国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推荐的免疫程序是全程接种两针。疫苗剂次和间隔的确定是基于科学的数据,只有按照国家推荐的免疫程序完成全部剂次的接种,才能产生理想的免疫效果。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接种的,会增加暴露后感染疾病的风险,但是不会影响疫苗的保护效果,只要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无需重新接种。大家在打第一针满21天后,请尽快去接种第二针,以尽早起到更好的保护效果。”

此外,我区也有一部分市民接种了新冠重组疫苗。吴旭东提醒市民,新冠重组疫苗三针次间隔至少4周,第二针在8周内接种,第三针在6个月内完成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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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5月30日在上海接种了新冠病毒疫苗北京生物第一针,现在我回海门了,想在海门接种第二针,我该如何申请?”采访中,有市民询问。针对在海的流动人员,在海需要接种第二针疫苗的市民,需要提前携带之前在外地接种的接种记录(接种疫苗的厂家、批号、接种时间等关键信息),到现在所在地的接种单位登记。接种单位会根据本地的未接种情况,进行精准预约,市民耐心等待接种通知即可。

采访中,很多市民对于两针接种不同厂家的疫苗产生疑问。吴旭东说,在疫苗接种工作中,偶尔会遇到疫苗短暂缺货等特殊情况。“根据相关规定,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釆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第二针,最好使用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疫苗。如果条件不允许,可使用不同厂家、同一品种疫苗,比如都是灭活疫苗,是允许替换的。但是不同品种的疫苗不建议替换,比如灭活疫苗不能替换重组蛋白疫苗和腺病毒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