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秦语与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案号(2020)粤0192民初38612号,审理法院为广州互联网法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判决书显示,原告秦语诉称,被告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荣耀阅读”APP上提供涉案作品《谁在宿命里勇敢》的在线阅读服务,侵害了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法院判令华为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

被告辩称,涉案作品系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并发布,华为公司仅提供平台接入服务,因阅文公司疏忽忘记续期导致短期超期,超期期间对秦语损失极小,其主张赔偿过高,不应获得支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法院查明后认为,本院依据现有证据确认秦语对涉案文字作品享有著作权,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华为公司作为“荣耀阅读”的运营者,未及时对侵权行为予以处理,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裁判结果为,判决被告华为公司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2万。

公开信息显示,秦语系中国内地作家、编剧、制片人、媒体人。涉案作品系秦语创作的长篇小说,获得了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2016年度第2期资助项目。

新媒体编辑:何颖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