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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6月11日15时左右,内蒙古高速交警二支队通辽大队欧里中队民警在大林收费站开展勤务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蒙D103XX的红色马自达牌小型轿车试图躲避民警的盘查,缓慢向前行驶,民警随即将其拦下,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当民警示意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员支支吾吾半天,只提供了身份证及行驶证。民警根据当事人出示的身份证号查询,发现驾驶员白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证据面前,驾驶员白某主动交待了其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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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04时许,刘某带领爱人驾驶车牌号为黑M668XX的灰色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从赤峰市林东镇出发,准备前往绥化市望奎县。08时许,当车辆行驶至通辽南收费站时,未能出示有效证件,被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在询问刘某为何明知自己没有驾照还要冒险无证驾驶时,刘某回答:“因为我爱人疲惫,事儿比较急,所以我就开了”。在民警告知其无证驾驶的危险性和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后,刘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承诺在取得有效证件前再也不无证驾驶了。

驾驶员白某、刘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均被处以相关处罚。

通辽高速交警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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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是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具有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在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前就上道路行驶,由于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基本的驾驶技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切勿以身试法,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

▎素材来源:内蒙古高速交警二支队通辽大队

▎通 讯 员:陈 璐

▎责任编辑:刘珈彤

▎审 核:张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