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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公安部、省交管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通告如下:

在我市货车禁行路段(含城区),每日夜间22点--凌晨2点允许大货车(栏板货车、厢式货车、自卸货车、封闭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安全通行,该通告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丹江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6月16日

希望各位市民相互转告

避免受到处罚

来源/丹江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邵丹 责编/卢静 终审/周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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