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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樊城区财政局太平店分局国库集中支付专管员李风伟挪用公款问题。李风伟在担任樊城区财政局太平店分局国库集中支付专管员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其暂时审核国库集中支付及保管预算拨款业务公章的职务便利,通过审核虚拟的复垦费押金用款计划方式,挪用公款15.8万元用于营利性游戏及个人开支。2021年3月17日,中共樊城区纪委给予李风伟开除党籍处分。

2、樊城区牛首镇大李营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李刚收受贿赂问题。李刚在担任牛首镇大李营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其受政府委托从事巡查上报违法建筑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贾某某等三人现金人民币5万元,对贾某某等三人的违法建筑放任不管;利用其任大李营社区主任的职务便利,在社区与襄阳四合餐饮文化有限公司合作网络配餐中心项目中,收受襄阳四合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某某现金人民币7万元。同时,李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21年2月4日,中共樊城区纪委给予李刚开除党籍处分。

3、襄阳路桥集团原总经理赵显鹏收受贿赂问题。赵显鹏在担任襄阳路桥集团总经理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4.5万元。2020年12月21日,中共樊城区纪委给予赵显鹏开除党籍处分。

4、湖北海信隆食品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詹海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问题。詹海燕在担任湖北海信隆食品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991.2435万元。2020年10月16日,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詹海燕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2021年3月17日,中共樊城区纪委给予詹海燕开除党籍处分。(湖北省樊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