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20时03分
新余交警渝水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
在通洲办垱下管理处张家村路段
发生一起电动车与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其中自行车驾驶人受伤
而电动车驾驶人居然肇事逃逸!!!
不管什么原因的肇事逃逸
都是“罪加一等”
案情回顾
6月7日晚20时许,在通洲办垱下管理处张家村路段一电动车与一自行车发生相撞事故。事故造成自行车驾驶人胡某某大腿骨折;而电动车驾驶人见四下无人又是乡村偏僻路段,便驾车逃离现场。
交警渝水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专人,投入案件侦破工作中。经过调取现场周边监控发现,事发时周边路口较多,且夜晚监控像素不高,案件一时陷入困境。
为了尽快查获肇事逃逸人,捍卫法律的尊严,办案民警反复研判肇事车辆行驶轨迹,通过走访排查,最终成功锁定肇事逃逸嫌疑人及车辆,并于6月9日上午在嫌疑人赖某某经营的店铺内将其抓获。
在面对突如其来的办案民警,赖某某开始表现淡定,在民警列举相关证据后,赖某某心理防线开始崩溃,随后掩面痛哭,最终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发生交通事故后
一定要保持冷静
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安全防护
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
如有人员受伤,及时拨打120进行急救
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
为逃避责任而选择肇事逃逸
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错误的选择”会给你带来更加严重的后果
来源:新余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