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的一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的期间。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的一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的期间。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年度对日指某一日期在后续日历月的对应日期,若该日后续日历月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6月17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日常赎回起始日为 2021 年6月17日。本基金已于 2020年7月15日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对于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的份额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在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的交易时间内申请赎回。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金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某一销售机构(网点)的某一交易账户内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投资人需至少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满一年,在一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持有满 1 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4、基金销售机构

(1)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日常赎回业务。

1)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0层

直销电话:010-50850723

直销传真:010-50850777

客服电话:4009-258-258

网址:www.gsfunds.com.cn

2)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e.gsfunds.com.cn/etrading/

(2)其他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3日(包括该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4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赎回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s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国寿安保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3)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以及各销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7日

关于国寿安保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

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1年6月22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本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开始暂停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即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申请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如单个开放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金额超过10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公司的相关要求;

(3)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4)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58-25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