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肇庆市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公告,2021年6月20日起,每天0时至24时,在部分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具体公告如下:

关于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的通告

为切实控制交通噪音污染,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条,决定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的措施,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在部分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鸣喇叭示意的情形除外。

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经部队车辆管理部门核准安装警报器并悬挂部队号牌的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遇有交通受阻时可以使用符合规定的喇叭和警报器。

三、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

四、本通告自2021年6月20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肇庆市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6月16日

各县(市)区禁鸣喇叭区域分布

端州区

范围:G321国道大冲以西,端州八路口以东(国道除外,含端州七、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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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州区禁鸣喇叭区域

鼎湖区

范围:莲花路以西(不含莲花路),桃园路以东(不含桃园路),321国道以北(不含321国道)。

鼎湖区禁鸣喇叭区域

高要区

范围:府前大街蔚蓝国际路口至江口大桥,要南路南岸桥(区花雕坛)至高要体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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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区禁鸣喇叭区域

四会市

范围:飞鹅岭桥往北至祥和路往南,广场南路往西至九龙湾往东区域。

四会市禁鸣喇叭区域

范围:沿江路往东至拱桥直街往西,朝阳街往南至沙堤直街往北区域。

四会市禁鸣喇叭区域

广宁县

范围:人民路以北,南东四路以东,355国道以西,443县道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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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禁鸣喇叭区域

怀集县

范围:西至金三角闸岗路口、迎宾大道,北至怀集中学,东至城东派出所,南至文昌书院。

怀集县禁鸣喇叭区域

德庆县

范围:端溪路以西,解放路以东,康城大道以北,香山大道以南。

德庆县禁鸣喇叭区域

封开县

范围:东至广佛肇高速连接线白垢路口,南至321国道污水处理厂路口,西至县城区西江边,北至华纶玩具厂路口。

封开县禁鸣喇叭区域

肇庆高新区

范围:政德大街(北江大道至政德大街交汇处至四会前锋村路口)、迎宾大道(文德七街至曙光街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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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高新区禁鸣喇叭区域

【南方+记者】施亮

【通讯员】罗孝武

【作者】 施亮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