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之前唐冬生等委员提出:“推动珠江西岸区划调整,探索推动珠海、中山合并为香山市提案!广东省发改委正式发函回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广东省发改委回复称:

关于提案提出 “推动珠江西岸区划调整,探索推动珠海、中山合并为香山市;引导粤东粤西两大省域副中心城市群融合发展,中远期推动汕头、潮州、揭阳合并为潮汕市” 的内容,出发点是好的。

国家“十四五”规划也要求“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动作用,建设现代化都市圈”。但是,行政区划变更涉及面广,复杂敏感,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在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审慎稳妥实施。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规定行政区划变更“应当考虑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人文历史、地形地貌、治理能力等情况”。

多年来,国家对行政区划变更都是从严控制,十分审慎,尤其是涉及地级市的变更,更是慎之又慎。

我省对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极为重视,改革开放以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开展行政区划战略研究,先后报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对我省行政区划实施了一系列变更。

这些变更,对优化我省行政区划设置、完善行政区划体系,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今后,我省将加强行政区划战略研究和调研论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的决策部署,顺应发展的趋势,顺应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适时做好完善和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工作,使行政区划的设置能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我省发展新格局的要求。

以下为答复函全文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553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发改政案函〔2021〕168号(A类)

唐冬生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珠三角粤三角互动循环,加快构建我省区域发展格局的提案》(第20210553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支持珠江两岸协调发展、打造三个省域副中心城市、促进内三角外三角共同发展等建议,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将在相关工作推进中积极借鉴吸纳,进一步完善促进我省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机制。

一、关于珠江两岸协调发展,形成平衡稳固的内三角

(一)关于“推动珠江西岸产业提升与区划调整”的建议。

一是我省积极推动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省十四五规划》)提出,规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珠西)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区,打造珠江口西岸新的经济增长极;支持各市立足自身产业优势规划一批特色合作平台。

我省正筹备召开第六届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投资贸易洽谈会,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投资、贸易和技术合作交流,促进产品、技术、人才、项目、资本对接和融合发展,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产业集群。

二是关于提案提出 “推动珠江西岸区划调整,探索推动珠海、中山合并为香山市;引导粤东粤西两大省域副中心城市群融合发展,中远期推动汕头、潮州、揭阳合并为潮汕市” 的内容,出发点是好的。

国家“十四五”规划也要求“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动作用,建设现代化都市圈”。但是,行政区划变更涉及面广,复杂敏感,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在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审慎稳妥实施。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规定行政区划变更“应当考虑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人文历史、地形地貌、治理能力等情况”。

多年来,国家对行政区划变更都是从严控制,十分审慎,尤其是涉及地级市的变更,更是慎之又慎。我省对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极为重视,改革开放以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开展行政区划战略研究,先后报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对我省行政区划实施了一系列变更。

这些变更,对优化我省行政区划设置、完善行政区划体系,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今后,我省将加强行政区划战略研究和调研论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的决策部署,顺应发展的趋势,顺应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适时做好完善和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工作,使行政区划的设置能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我省发展新格局的要求。

(二)关于“明确珠三角各城市定位,优化内三角城市合作机制”的建议。

根据《省十四五规划》,我省将大力推动珠三角核心区优化发展,强化广州、深圳“双核”驱动作用,大力支持珠海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强化对佛山、东莞两个经济总量万亿元左右城市的支持力度,推进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稳步推进珠三角地区产业、交通、营商环境、社会治理、生态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等深度一体化。

二、关于全力打造三个省域副中心,建设良性循环的外三角

(一)关于“引导粤东粤西两大省域副中心城市群融合发展”的建议。

3月29日,省委省政府公布《关于支持汕头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的意见》《关于支持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意见》,大力支持汕头、湛江市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

以汕头为中心大力推进汕潮揭同城化发展,积极参与粤闽浙沿海城市群建设,打造链接粤闽浙沿海城市群与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枢纽;以湛江为中心推动湛茂一体化发展,全方位参与北部湾城市群建设,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打造国家重大战略联动融合发展示范区。

(二)关于“建设第三个省域副中心城市,支持粤北生态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一是关于提案提出“将韶关建设成第三个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建议。

我省深入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力求通过构建新的经济地理格局,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从根本上破解影响我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关于设置第三个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建议,我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调研论证和统筹研究。

二是关于提案提出“加大对粤北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积极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不断加大对粤北等生态地区的支持力度,兜住生态底线,筑牢北部生态屏障。完善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机制,在财政补偿实现北部生态发展区全覆盖基础上,连续多年提高补偿标准,建立稳定增长机制。

2018-2020年省财政累计安排生态补偿资金共197亿元,年均增长15%。新旧政策相比,三年累计新增115亿元,有效缓解了北部生态地区的财政收支压力,帮助北部生态地区对冲疫情等减收增支影响,切实保障生态地区落实“六稳”“六保”任务。

同时,推动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2020年起建立东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由珠三角核心区作为水质保护成果受益者向北部生态发展区优良水质保护区域进行补偿。

另外,在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等方面也充分考虑了北部生态发展区生态环保任务重压力大的实际,给予了倾斜支持。

三、关于规划布局支柱产业和高速铁路,建设三条经济带

(一)关于“布局沿海地区支柱产业,形成外三角的沿海经济支撑带”的建议。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

我省编制《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动重大产业向东西两翼沿海地区布局发展,充分发挥“湾+区+带”联动优势,依托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等重大发展平台发展沿海大工业,统筹谋划建设东西两翼沿海制造业拓展带,打造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

打造北部绿色制造发展区,按照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发展部署,统筹谋划建设北部绿色制造发展区。

2020年7月印发《关于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进一步促进珠三角核心区工业园区优化产业结构,引导外溢产业相关企业或环节优先向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和北部生态发展区转移。

二是深入推进省内对口帮扶协作与产业共建。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推动珠三角核心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各市依托对口帮扶关系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园,积极承接省内外产业转移,并以园区为载体开展产业共建,有组织地引导珠三角地区优质企业的加工制造环节、增资扩产及转型升级项目向粤东西北地区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一体化发展。

2020年,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规上工业增加值占粤东西北地区的比重达到36.5%,园区逐步成为粤东西北地区工业发展的主阵地。

(二)关于“打通粤东粤西向粤北的高速铁路,形成外三角东西人流物流带”的建议。

目前我省正统筹编制全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和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规划,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和适度超前发展目标,针对大湾区内部城市群通勤交通网络和湾区对外高效联通的综合运输通道尚不完善等问题持续发力。

沿海经济带重点加快广湛、广汕汕等建设,形成贯通沿海经济带的快速大通道;粤北生态发展区加快梅龙等高速铁路建设,支持加快推进广清永高铁前期工作,研究粤北横向通道,强化海西城市群及粤东地区与粤桂黔滇地区的联系,完善北部生态发展区综合运输通道。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内容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图片来源: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