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人大常委会公告(一)

2021年6月15日颍上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

孙利同志为颍上县人民政府挂职副县长。

颍上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6月15日

颍上县人大常委会公告(二)

2021年6月15日颍上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

鲍峰同志为颍上县水利局局长;

徐奎华同志为颍上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颍上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6月15日

颍上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举行第五十一次会议

6月15日,颍上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冠明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杰、蒋灵、王秀梅、马树行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县长、县工商联主席岳岿以及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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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并依法确认了新补选的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会议审议并通过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

会议决定,任命孙利同志为颍上县人民政府(挂职)副县长,鲍峰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徐奎华同志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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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冠明、姜杰、蒋灵为获得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随后,全场起立,奏唱国歌,孙利、鲍峰、徐奎华向宪法进行庄严宣誓。

会议还进行了其他人事任免。

郑冠明在讲话时指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带头讲政治、学业务、正作风、重廉政、敢担当、讲团结、讲原则,广泛集中民智、集中反映民意,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奋发作为、践行真抓实干,确保圆满完成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各项任务。(徐东升 孔洪洋 张云山)

来源:颍上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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