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反腐的力度越来越大,不少参与贪污腐败的官员落网。大多数落网的贪官都涉及一些绯闻,例如养情人,拥有私生子等等,贪官与绯闻相连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默认的潜规则。

2014年12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164个贪官的典型案例,其中有一位大贪官曾是全球最大锡业集团的一把手,他就是云锡集团原董事长雷毅。雷毅作为全球最大锡业集团的前任掌门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高达2,570万人民币,30万美元,其中有1000多万都被他用来送给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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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名普通工人成长为锡业集团的董事长

雷毅出生于1962年,他的原生家庭家境一般,家中兄弟众多,雷毅是年龄较小的孩子。1984年雷毅正式参加工作,他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擅长写作,口才又好,很快就受到了单位领导的赏识。

雷毅的一位老领导曾这样评价他:这个年轻人踏实肯干,在工作上有出色的表现,当时很多领导都很看好他,雷毅无论在工作能力还是为人处事方面都有一种优于同龄人的成熟,他无论被放在哪个工作岗位上都会发光。

当年的雷毅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深受上级领导的赏识,他的职务变动也非常快,很快雷毅就担任云锡集团研究所副所长、个旧选矿厂厂长、云锡集团经理助理、集团副总经理,最后他成功登上云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的位置,至此,雷毅的职务达到了巅峰,他的手中拥有极大的权利。

1984年雷毅刚入职的时候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人,因为工作能力特别优秀他的仕途一片明朗,一步步从一个普通的工人成为集团的董事长。当雷毅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职位越来越高,他的眼睛里看到的只有金钱,他的野心也变得越来越大,贪婪的欲望将雷毅慢慢吞噬。


权力越大越贪心,走上违法的不归路

雷毅刚担任云锡集团党委书记和董事长的时候,有一腔热血和满心抱负,他想好好带领云锡集团做大做强,让手下的工人过上更好的生活。雷毅担任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初期确实做出了不少政绩,云锡集团也在他的带领下发展的越来越好,这可惜好景不长,雷毅还是被金钱蒙蔽了双眼。

当年云锡集团有一个清理矿山的业务,很多公司的老板都找到雷毅,希望他能给自己走后门,在劳务承包方面为自己提供便利。雷毅发现自己手中的权力非常大,只要动用一点小小的权力就能从中获取巨大的利益。当年不少老板都希望能和云锡集团合作,凭借矿产一夜暴富,这些老板想尽一切办法拉拢雷毅,有人给雷毅送上价值几百万的豪宅,有人给雷毅介绍年轻貌美的女人。

之后几年来找雷毅办事的人越来越多,刚开始雷毅还有底线,他坚决不见这些请求自己办事的承托人。后来雷毅的信念开始慢慢动摇,他在金钱和利益的刺激下逐渐违背了自己的初衷,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雷毅与一些公司的老板认识后,利用手中的职权让这些老板在招标竞标,劳务承包过程中获取利益,这些老板也给雷毅送上了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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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次权钱交易的过程中,雷毅的欲望越来越膨胀,每一次收取贿赂时雷毅总是在自我催眠:“我收取贿赂,替人办事是为了让公司谋求更多的发展,是为了给公司赚来更多的钱。”在一次次的权钱交易一下,雷毅的内心越来越贪婪,后来他开始主动结识一些老板,从他们手中索取贿赂。

雷毅落网后对自己的贪腐行为表现出了深深的后悔,雷毅说自己第1次接受贿赂的时候内心特别慌张,一晚上都睡不好觉,就怕被上级部门发现自己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自从第1次收下10万元的贿赂,雷毅一个多月都吃不香睡不着,后来他发现自己收钱的事情根本没人知道,从此以后他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了。

对于那些前来送礼的人,雷毅来者不拒,只要你敢送,送多少我都敢收。雷毅担任总经理的那段时间收受贿赂数额巨大,累计收受贿赂的金额接近3,000万。

雷毅担任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玉溪市政府副市长期间也有过收受贿赂的情况。他担任玉溪市副市长期间与玉溪市一位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老总姜中云关系密切,姜中云向雷毅行贿,雷毅收受贿赂后与姜中云的房地产公司联合开发了一处房地产项目。

给女大学生送房送车

雷毅担任云锡集团的董事长后,他变得越来越有权,有了权想要钱,有了钱就开始贪色。雷毅与一些企业老板结识,这些老板请雷毅去KTV唱歌,还带他去按摩店享受。雷毅逐渐迷恋上了纸醉金迷、花天酒地的生活,他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理由在外面寻找刺激,找了不少不三不四的女人。

某公司老总张某给雷毅介绍了一名女大学生李某,雷毅非常喜欢这位女大学生,愿意给她花钱买奢侈品,雷毅包养女学生的2年内,给她买了价值50万的名牌女包以及各类奢侈品,女大学生毕业后,雷毅又在昆明给她买了一套房,还送给她一辆30多万的汽车。

雷毅被捕后交代自己担任集团董事长和党委书记之后,最多曾包养过8个情妇。他对这些情妇非常大方,经常给情妇赠送一些奢侈品。他给其中的几名情人在成都,昆明以及深圳买房,还送给他们豪车,雷毅在情妇身上的花费已经超过1,000万。

被捕后家中堆满了现金

雷毅接受组织调查时,有关部门在他的家中搜出800多万人民币现金,2004年到2013年期间,他收受的贿赂高达人民币2,570万,美元30万,港币90万,新加坡币50万,家中还有价值90多万的玉器和金条。雷毅在职期间,通过不法手段以权谋私,转移公司资产,他把赃款转移给了弟弟雷斌,让弟弟开公司,投资股权,购买房产,雷毅的弟弟还用他贪污受贿得来的钱在国外买了两套房。

有关部门来到雷毅家中搜查时,对他家的奢华装修感到震惊,雷毅住在一栋400平的别墅里,据说家中的装修花了300多万。雷毅的车库里停着两辆豪车,一辆是价值120万的路虎越野车,另外一辆是价值280万的奔驰s600。


雷毅出事后,网上传出了关于他的大量负面新闻,雷毅的妻子和孩子饱受舆论的困扰。雷毅的妻子杨某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决定提起离婚,2016年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要求雷毅用个人财产弥补自己的损失。

2015年1月,保山中院一审判决雷毅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上缴国库。雷毅的弟弟雷斌也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保山中院一审判决后雷毅提起上诉,云南省高级法院再次对此案进行宣判,审判长认为雷毅无视国法,利用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贿赂,金额特别巨大。鉴于雷毅认罪态度较好,主动上缴部分赃款,有悔罪过表现,判处雷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