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导读:日前,网友投诉邵阳某小区以不交物业费为由限制业主购电,随后相关部门作出回复。文章来源:湖南红网百姓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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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网友“洞口上城新都小区”留言:邵阳洞口县上城新都小区收取物业费没有物价批文,所收物业费没有公开,小区单元大门形同虚设,单元大门坏了几年,物业从未修复,物业服务质量差,与所交费用完全不符,物业人员服务态度恶劣,不交物业费不给充电费,业主们苦不堪言。

洞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

洞口县上城新都小区由洞口龙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为:按房产证面积每月1元每平方米,在物业费收缴过程中存在不交物业费限制购电的行为。

根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授权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及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收费依据合法,但在物业费收缴过程中违反《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不得以未交物业费为由拒绝或限制业主购买水、电的数量”的规定,我局已责令当事人整改,当事人承诺自即日起立即整改,不再以不交物业费为由限制业主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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