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6月15日讯(记者孙慧 通讯员杨洲)6月15日,《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市举行,海南日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于今年6月1日修订通过的《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近年来我省物业管理中出现的业主委员会成立难、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等难点、痛点问题。

此次修订后实施的《条例》将以法治化方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一步提升自贸港社区治理能力,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林诗辉介绍,随着海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区治理要求不断提升,物业管理行业也出现了很多新问题和新矛盾。围绕这些难点痛点问题,新修订的《条例》在加强党建引领和政府监管、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运作、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保障业主合法权益、规范物业使用和维护以及明确物业管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方面有针对性的创新和改进。

(相关内容见A06—A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