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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案

宜/兴/市/实/验/小/学

实验小学枫隐校区/实验小学学府校区

为规范有序做好2021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本着“以人为本、方便就近、维护公平”的原则,根据宜教发〔2021〕24号文件,特制订我校2021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招生对象

我校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施教区范围

1.实验小学枫隐校区:

袁桥社区:紫薇苑、东方花苑、和润新村、枫庭苑、和兴佳苑

下漳社区(阳羡东路以北):新盛花苑、金色阳光、颐景东方

枫隐社区(阳羡东路以北):誉珑湖滨南区、誉珑湖滨北区

2.实验小学学府校区:

城东社区:苏宁天氿御城、华悦氿峰、优湖美地、山水氿城、氿岸华府、鼎尚花园

两个村:城东村、王婆村

新庄街道:钱墅人家、新源城市花园、景湖人家A区、B区。

特别说明:新庄街道景湖人家C区、D区及临泽人家一期、二期安置小区内拆迁户子女就学,由新庄街道汇总审核,报教育局审批后,由实验小学学府校区接收入学。(现场报名时,随带拆迁补偿协议、拆迁安置协议、以及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红印票据)

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入学。

1.学生家庭(或学生与父母一方)拥有施教区正式户籍和房产,户籍与房屋产权证相一致。

2.学生家庭(或学生与父母一方)拥有施教区正式户籍(父母一方为户主)。

3.学生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含非宜兴市户籍学生)。若房产是学生父母与直系上一辈共有的,原则上学生父母房产所占份额不低于30%。

4.学生随父母(或父母一方)在直系上一辈处落户且实际常年同住,直系上一辈在施教区拥有正式户籍和房产。

5.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父母在施教区稳定租住两年以上;

(2)父母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父母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至少入学前一年开始,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

另外,符合下列五种情况之一的,也可按正常入学办理:一是父母离异或学生为孤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二是学生父母双方均为非施教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境)、长期支援边疆建设者,学生为施教区单立户口,或投靠亲属在施教区落户;三是在城区集体户口子女入学,根据其实际常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在常住地施教区学校入学;四是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子女入学,凭拆迁安置的相关手续,自主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的学校就读;五是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凭市委组织部颁发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按就近入学原则,由教育局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第二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登记,经公开方式确认录取后入学。(根据往年经验,本校第一批次招生即学额爆满,所以基本上没有第二批次登记的可能性。)

1.学生家庭在城区无户口和房产,但父母在城区工作,且在施教区内居住的本市学生。

需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房产证(含学生家庭,租房户房产证及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六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还需提供持续六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等证明。

2.施教区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且居住地在施教区内),房屋租赁证明;(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或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

3.城区跨施教区就读的学生(仅限城区内与学校施教区相邻社区居委内的学生)。需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房产证。

招生办法

1.实验小学(枫隐校区和学府校区)实行按计划招生,第一批次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确保应收尽收。在学校还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再进行第二批次的登记与招生。

如第一批次学额已满,则不再对外招收第二批次,但第二批次中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先由学校负责登记,然后交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2.学校在第一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额,且第二批次登记人数超出空余学额数,则采用实名摇号的方式录取。

招生时间安排

6月16日—6月23日:第一批次学生完成网上预约报名。

(届时请登录“宜兴教育”微信公众号,详阅“操作指南”,进入“宜兴市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入口”,认真严谨填写信息。)

6月24日—30日:学校初审网上报名信息。

7月3日—4日:第一批次学生现场报名。

7月5日—8日:第一批次学生资格复审。

7月9日:公布第一批次审核结果;第二批次登记。

7月11日:出台并公布第二批次招生方案。

7月12日:第二批次招生。

7月13日:学校招生结束。

现场报名须知

1.学生现场报名时需统一提交家庭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幼儿素质报告单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请提前复印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还需带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等相关材料。

2.教育局、学校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学生提供的复印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家长必须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学生入学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

3.所有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暂未交付的期房不作为入学条件。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作为入学条件。新生入学所递交的材料均限于2021年6月23日(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关闭前)以前办理到位。对招生结束后在暑期补办的资料不再验审。

4. 7月初的新生报名数是学校精准安排秋学期各项教学资源配置的重要基础,请监护人务必随带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适龄儿童,将根据实际情况由教育局调剂到其他学校入学。

5.敬请关注宜兴市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招生动态。(二维码见文末)

6.招生咨询电话:

枫隐校区:80756205 80756210

学府校区:80762002 80762003

宜兴市实验小学

2021年6月15日

招生方案

环/科/园/实/验/小/学

绿园、南河、铜峰、南岳、谢桥、氿南、梅园、新业

为规范有序做好2021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本着“以人为本、方便就近、维护公平”的原则,根据宜教发〔2021〕24号文件,特制订宜兴市环科园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招生对象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全市小学一年级实行 6 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 月 31 日出生)入学。

施教区范围

环科园实验小学施教区范围为以下8个社区:

绿园社区:绿园新村、丝绸花园、龙泽苑、柳溪苑、半岛花园、金水名都、兴园小区、绿园二村、绿城公寓、怡丰苑、龙华苑、新城绿园、瑞富华庭、大树家园、新城公寓、新城花园、教工小区

南河社区:土干花园、后管小区、丰泽苑、新城苑、东溪望族南区、景和人家、荆溪人家、丝绸花园、文昌花园、岳阳苑、兴武家园

铜峰社区:金色年华、潢潼花园、西花园一村、富康小区

南岳社区:西花园二村、西花园三村、江南和院、金汇熙园、西花园五村、彩虹大厦

谢桥社区:世纪花园

氿南社区:东溪望族北区、荷兰岛、景湖天成、水岸豪庭、海德名园

梅园社区

新业社区:东来国际商务港、四季景苑、溪山宸章、南禾嘉苑

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施教区学生,可报名入学。

1.学生家庭(或学生与父母一方)拥有施教区正式户籍和房产,户籍与房屋产权证相一致。

2.学生家庭(或学生与父母一方)拥有施教区正式户籍(父母一方为户主)的。

3.学生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的(含非宜兴市户籍学生)。若房产是学生父母与直系上一辈共有的,原则上学生父母房产所占份额不低于30%。

4.学生随父母(或父母一方)在直系上一辈处落户且实际常年同住,直系上一辈在施教区拥有正式户籍和房产。

5.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父母在施教区稳定租住两年以上;

(2)父母与园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父母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至少入学前1年开始,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

另外,符合下列五种情况之一的,也可按正常入学办理:

一是父母离异或学生为孤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

二是学生父母双方均为非施教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境)、长期支援边疆建设者,学生为施教区单立户口,或投靠亲属在施教区落户;

三是在园区集体户口子女入学,根据其实际常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在常住地施教区学校入学;

四是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子女入学,凭拆迁安置的相关手续,自主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的学校就读;

五是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凭市委组织部颁发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按就近入学原则,由教育局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第二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登记,经公开方式确认录取后入学。

1.学生家庭在园区无户口和房产,但父母在园区工作且在施教区内居住的本市学生。需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房产证(含学生家庭,租房户房产证及房屋租赁合同),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六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持续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

2.施教区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与园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且居住地在施教区内),房屋租赁证明;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或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
3.城区跨施教区就读的学生(仅限城区内与学校施教区相邻社区居委内的学生)。需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房产证。

招生办法

1. 环科园实验小学实行按计划招生,第一批次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确保应收尽收。在学校还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再进行第二批次的登记与招生。如第一批次施教区内学额已满,第二批次中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则先在学校登记,再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2. 学校在第一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额,登记人数超出空余学额数,则采用实名摇号的方式录取。

■3. 学校在第二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额,则由学校自主调剂招生。

招生时间安排

6月16日- 6月23日:第一批次学生上网登记或核验报名信息。

(注:宜兴市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入口和操作指南在“宜兴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宜教云平台www.yxjyy.net和yxedu.yxjyy.net另行发布)

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请点开如下链接:

2021年宜兴市招生入学信息平台报名操作指南(义务教育篇)

■ 6月24日- 6月30日: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关闭;学校初审网上报名信息。

■ 7月3日- 7月4日:符合第一批次条件的学生到学校现场报名。

■ 7月5日- 7月8日:对第一批次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审。

■ 7月9日- 7月10日:发布第一批次审核结果;组织第二批次登记。

■ 7月11日:出台并公布第二批次招生方案。

■ 7月12日:第二批次摇号招生。

■ 7月13日:学校招生结束。

现场报名须知

1.学生现场报名时需统一提交家庭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幼儿素质报告单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请提前复印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还需带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等相关材料。

2.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学生提供的复印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家长必须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学生该校入学及摇号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

3.7月的新生登记数是精准规划和统筹安排学校新学期各项教学资源的基础,请监护人务必随带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适龄儿童少年,将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学校第二批次招生或调剂到其他学校入学。

4.新生入学条件(指获得正式户籍或房产证明)应为2021年6月23日(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关闭)前办理到位的。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作为入学条件。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暂未交付的期房不作为入学条件。

5.请关注宜兴市环科园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招生动态。(二维码见文末)

6.招生咨询电话:0510-87068908

:0510-87068898

宜兴市环科园实验小学

2021年6月15日

招生方案

城/南/实/验/小/学

文峰社区、碓坊社区、东山社区(华兴路以西),岳堤社区中

富丽花苑、教工新村、夏圩,南郊花园、龙背山庄、谢桥新村

为规范有序做好2021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本着“以人为本、方便就近、维护公平”的原则,根据宜教发〔2021〕24号文件,特制订宜兴市城南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招生对象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儿童。

施教区范围

文峰社区、碓坊社区、东山社区(华兴路以西),岳堤社区中的富丽花苑、教工新村、夏圩,南郊花园、龙背山庄、谢桥新村。

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施教区学生,可直接报名入学。1.学生家庭(或学生与父母一方)拥有施教区正式户籍和房产,户籍与房屋产权证相一致。2.学生家庭(或学生与父母一方)拥有施教区正式户籍(父母一方为户主)的。3.学生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含非宜兴市户籍学生)。若房产是学生父母与直系上一辈共有的,原则上学生父母房产所占份额不低于30%。4.学生随父母(或父母一方)在直系上一辈处落户且实际常年同住,直系上一辈在施教区拥有正式户籍和房产。5.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1)父母在施教区稳定租住两年以上(以居住证登记日期为准)。(2)父母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3)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4)父母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至少入学前1年开始,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另外,符合下列五种情况之一的,也可按正常入学办理:一是父母离异或学生为孤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 二是学生父母双方均为非施教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境)、长期支援边疆建设者,学生为施教区单立户口,或投靠亲属在施教区落户;三是在城区集体户口子女入学,根据其实际常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在常住地施教区学校入学;四是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子女入学,凭拆迁安置的相关手续,自主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的学校就读;五是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凭市委组织部颁发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按就近入学原则,由教育局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第二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登记,经公开方式确认录取后入学。1.学生家庭在城区无户口和房产,但父母在城区工作且在施教区内居住的本市学生。需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房产证(含学生家庭,租房户房产证及房屋租赁合同),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六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持续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2.施教区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且居住地在施教区内),房屋租赁证明;(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或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3.城区跨施教区就读的学生(仅限城区内与学校施教区相邻社区居委内的学生)。需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房产证。

招生办法

1.城南实验小学实行按计划招生,第一批次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确保应收尽收。在学校还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再进行第二批次的登记与招生。

如第一批次施教区内学额已满,第二批次中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则先在学校登记,再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2.学校在第一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额,且第二批次登记人数超出空余学额数,则采用实名摇号的方式录取。

招生时间安排

1.6月16日—6月23日:符合第一批次入学条件的学生上网登记或核验报名信息。(注:宜兴市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入口和操作指南在“宜兴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宜教云平台www.yxjyy.net和yxedu.yxjyy.net另行发布。)

2.6月24日—6月30日: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关闭;学校初审网上报名信息。

3.7月3日—7月4日:符合第一批次条件的学生到学校现场报名。

4.7月5日—7月8日:对第一批次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审。

5.7月9日-7月10日:公布第一批次审核结果;第二批次登记。

6.7月11日:出台并公布第二批次招生方案。

7.7月12日:第二批次摇号招生。

8.7月13日:学校招生结束。

现场报名须知

1.学生现场报名时需统一提交家庭户口簿、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幼儿素质报告单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请提前复印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还需带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等相关材料。

2.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学生提供的复印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家长必须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学生入学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

3.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作为入学条件。新生入学所递交的材料(指获得正式户籍或房产证明)均应为2021年6月23日以前办理到位。

4.根据教育局招生政策,为了精准规划和统筹安排教学资源,请监护人务必随带学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适龄儿童,将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学校第二批次招生或调剂到其他学校就读。

5.请关注宜兴市城南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招生动态。(见文末)

6、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7979838、80791290

招生方案

东/域/小/学

宝东社区、唐公社区、其他

为规范有序做好2021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本着“以人为本、方便就近、维护公平”的原则,根据宜教发〔2021〕24号文件,特制订宜兴市东氿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招生对象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全市小学一年级实行 6 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入学。

施教区范围

【宝东社区】阳光花苑、东方明珠、今日星城、华润景城

【唐公社区】紫竹苑

【其他】久隆碧云花园、东郊和城东两村拆迁至紫竹花园的、东梅村、花圩村。

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施教区学生,可直接报名入学。

1.学生家庭(或学生与父母一方)拥有施教区正式户籍和房产,户籍与房屋产权证相一致。

2.学生家庭(或学生与父母一方)拥有施教区正式户籍(父母一方为户主)的。

3.学生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的(含非宜兴市户籍学生)。若房产是学生父母与直系上一辈共有的,原则上学生父母房产所占份额不低于 30%。

4.学生随父母(或父母一方)在直系上一辈处落户且实际常年同住,直系上一辈在施教区拥有正式户籍和房产。

5.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父母在施教区稳定租住两年以上;

(2)父母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父母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至少入学前 1 年开始,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

另外,符合下列五种情况之一的,也可按正常入学办理:一是父母离异或学生为孤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二是学生父母双方均为非施教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境)、长期支援边疆建设者,学生为施教区单立户口,或投靠亲属在施教区落户;三是在城区集体户口子女入学,根据其实际常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在常住地施教区学校入学;四是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子女入学,凭拆迁安置的相关手续,自主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的学校就读;五是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凭市委组织部颁发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按就近入学原则,由教育局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第二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登记,经公开方式确认录取后入学。

1.学生家庭在城区无户口和房产,但父母在城区工作且在施教区内居住的本市学生。需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房产证(含学生家庭,租房户房产证及房屋租赁合同),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六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持续 6 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

2.施教区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且居住地在施教区内),房屋租赁证明;(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 同(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或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

3.城区跨施教区就读的学生(仅限城区内与学校施教区相邻社区居委内的学生)。需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房产证。

招生办法

1.实行按计划招生,第一批次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确保应收尽收。在学校还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再进行第二批次的登记与招生。如第一批次施教区内学额已满,第二批次中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则先在学校登记,再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2.学校在第一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额,登记人数超出空余学额数,则采用实名摇号的方式录取。

3.学校在第二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额,则由学校自主调剂招生。

招生时间安排

1.6月16日—6月23日:符合第一批次入学条件的学生上网登记或核验报名信息。(注:宜兴市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入口和操作指南在“宜兴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宜教云平台www.yxjyy.net和yxedu.yxjyy.net另行发布。)

2.6月24日—6月30日: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关闭;学校初审网上报名信息。

3.7月3日—7月4日:符合第一批次条件的学生到学校现场报名。

4.7月5日—7月8日:对第一批次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审。

5.7月9日-7月10日:公布第一批次审核结果;第二批次登记。

6.7月11日:出台并公布第二批次招生方案。

7.7月12日:第二批次摇号招生。

8.7月13日:学校招生结束。

现场报名须知

1.学生现场报名时需统一提交家庭户口簿、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幼儿素质报告单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带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提前复印)

2.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学生提供的复印件及证明材料 进行复审,家长必须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学生该校入学及摇号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

3.7月的新生登记数是精准规划和统筹安排学校新学期各项教学资源的基础,请监护人务必随带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适龄儿童少 年,将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学校第二批次招生或调剂到其他学校入学。

4.新生入学条件(指获得正式户籍或房产证明)应为 2021年6月23日(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关闭)前办理到位的。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作为入学条件。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暂未交付的期房不作为入学条件。

5.请关注宜兴市东域小学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招生动态。(二维码见文末)

6.招生咨询电话:87660989 87660986

招生方案

东/氿/小/学

长新社区、下漳社区(阳羡东路以南)、枫隐社区(仅指阳羡东路以南)

为规范有序做好2021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本着“以人为本、方便就近、维护公平”的原则,根据宜教发〔2021〕24号文件,特制订宜兴市城南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招生对象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儿童。

施教区范围

长新社区、下漳社区(阳羡东路以南)、枫隐社区(仅指阳羡东路以南)

【长新社区】

瑞德康城、逸品尚东、东湖公馆、天禧花园、东氿一号南郡、湖滨御景、中交上东湾、翡翠天元

【下漳社区】

下漳花园、中堂、久隆华府、临溪花园、碧水华庭、东域峰汇

【枫隐社区】东氿一号北郡、万达公馆

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报名入学。

1.学生家庭(或学生与父母一方)拥有施教区正式户籍和房产,户籍与房屋产权证相一致。

2.学生家庭(或学生与父母一方)拥有施教区正式户籍(父母一方为户主的)。

3.学生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的(含非宜兴市户籍学生)。若房产是学生父母与直系上一辈共有的,原则上学生父母房产所占份额不低于30%。

4.学生随父母(或父母一方)在直系上一辈处落户且实际常年同住,直系上一辈在施教区拥有正式户籍和房产。

5.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父母在施教区稳定租住两年以上。

(2)父母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父母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至少入学前 1 年开始,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

另外,符合下列五种情况之一的,也可按正常入学办理:一是父母离异或学生为孤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二是学生父母双方均为非施教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境)、长期支援边疆建设者,学生为施教区单立户口,或投靠亲属在施教区落户;三是在城区集体户口子女入学,根据其实际常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在常住地施教区学校入学;四是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子女入学,凭拆迁安置的相关手续,自主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的学校就读;五是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凭市委组织部颁发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按就近入学原则,由教育局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第二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登记,经公开方式确认录取后入学。(根据往年经验,本校第一批次招生结束即学额爆满,所以基本上没有第二批次登记的可能性。)

1.学生家庭在城区无户口和房产,但父母在城区工作,且在施教区内居住的本市学生。

需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房产证(含学生家庭,租房户房产证及房屋租赁合同),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六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还需提供持续六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

2.施教区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且居住地在施教区内),房屋租赁证明;(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或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
3.城区跨施教区就读的学生(仅限城区内与学校施教区相邻社区居委内的学生)。需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房产证。

招生办法

1.东氿小学实行按计划招生,第一批次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确保应收尽收。在学校还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再进行第二批次的登记与招生。如第一批次学额已满,则不再对外招收第二批次,但第二批次中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先由学校负责登记,然后交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2.学校在第一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额,且第二批次登记人数超出空余学额数,则采用实名摇号的方式录取。

招生时间安排

6月16日—6月23日:第一批次学生完成网上预约报名。

(届时请登录“宜兴教育”微信公众号,详阅“操作指南”,进入“宜兴市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入口”,认真严谨填写信息)

2.6月24日—6月30日:学校初审网上报名信息。

3.7月3日—7月4日:第一批次学生现场报名。

4.7月5日—7月8日:第一批次学生资格复审。

5.7月9日—7月10日:公布第一批次审核结果;第二批次登记。

6.7月11日:出台并公布第二批次招生方案。

7.7月12日:第二批次招生。

8.7月13日:学校招生结束。

现场报名须知

1.学生现场报名时需统一提交家庭户口簿、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素质报告单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请提前复印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还需带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等相关材料。

(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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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

(出生医学证明)

(预防接种证:需要主要信息页及所有接种页)

2.教育局、学校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学生提供的复印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家长必须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学生入学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

3.新生入学条件(指获得正式户籍或房产证明)应为 2021年6月23日(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关闭)前办理到位的。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作为入学条件。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暂未交付的期房不作为入学条件。

4.根据教育局招生政策,为了精准规划和统筹安排教学资源,适龄儿童父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随带学龄儿童按时到学校预约报名、办理手续,逾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将调剂到其他学校就读。

5.请关注宜兴市东氿小学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招生动态。(二维码见文末)

6.招生咨询电话:87022005 87022007

二至五年级符合转学条件、确有转学需求的学生,请于7月3号和7月4号带好相关证件(学校施教区内的房产证、户口本等资料)到校进行预约登记。学校将依据学额空余情况有序接纳,过期不候。

宜兴市东氿小学

2021年6月15日

招生方案

第/二/实/验/小/学

荆东社区、东山社区(华兴路以东)、溪隐社区、沧浦社区

荆溪社区、村级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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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实验小学北校区

第二实验小学南校区

为规范有序做好2021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本着“以人为本、方便就近、维护公平”的原则,根据宜教发〔2021〕24号文件,特制订宜兴市第二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招生对象

年满 6 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 月 31 日出生)的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施教区范围

荆东社区:

东山一村、东山二村、龙潭新村

东山社区(华兴路以东):

荆阳新村、公安小区、物资小区、富兴苑、河东新村、河西新村

溪隐社区:

龙潭教工新村、东山三村、溪隐小区、卫生小区、怡心雅筑、龙兴苑、雅筑山庄、江南春天、丁香花园、荆邑山庄、九龙依云、华丽山庄、颐丰花园、雅筑商住楼、台商别墅、烟草别墅、凤凰怡然居

沧浦社区:

融创氿园1期、2期、3期,紫云台、沧浦家园、万科家园、氿麓花园、岭秀首府、凤鸣府、江南春晓

荆溪社区:

溪隐府

村级建制:

东山村、溪隐村、沧浦村、南园村、山林村、蠡河花园

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入学。

1.学生家庭(或学生与父母一方)拥有施教区正式户籍和房产,户籍与房屋产权证相一致。

2.学生家庭(或学生与父母一方)拥有施教区正式户籍(父母一方为户主)的。

3.学生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含非宜兴市户籍学生)。若房产是学生父母与直系上一辈共有的,原则上学生父母房产所占份额不低于30%。

4.学生随父母(或父母一方)在直系上一辈处落户且实际常年同住,直系上一辈在施教区拥有正式户籍和房产。

5.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父母在施教区稳定租住两年以上。

(2)父母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父母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至少入学前一年开始,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

另外,符合下列五种情况之一的,也可按第一批次办理入学:一是父母离异或学生为孤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二是学生父母双方均为非施教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境)、长期支援边疆建设者,学生为施教区单立户口, 或投靠亲属在施教区落户;三是在城区集体户口子女入学,根据其实际常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在常住地施教区学校入学;四是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子女入学,凭拆迁安置的相关手续,自主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的学校就读;五是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凭市委组织部颁发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按就近入学原则,由教育局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第二批次:

第二批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第二批次报名入学对象。

如第一批次招生有余额,可报名登记,经公开方式确认录取后入学。(根据摸底调查及往年经验,本校第一批次招生可能学额就将爆满,因此基本上没有第二批次登记的可能性。)

1.学生家庭在城区无户口和房产,但父母在城区工作,且在施教区内居住的本市学生。

需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房产证(含学生家庭,租房户房产证及房屋租赁合同),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六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还需提供持续六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

2.施教区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且居住地在施教区内),房屋租赁证明;(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或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
3.城区跨施教区就读的学生(仅限城区内与学校施教区相邻社区居委内的学生),需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房产证。

招生办法

采用“网上登记+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

1.学校实行按计划招生,第一批次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确保应收尽收。在学校还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再进行第二批次的登记与招生。如第一批次学额已满,则不再对外招收第二批次,但第二批次中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先到学校登记,然后交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2.学校在第一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额,且第二批次登记人数超出空余学额数,则采用实名摇号的方式录取。

招生时间安排

6月16日—6月23日:第一批次学生完成网上预约报名。(注:宜兴市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入口和操作指南在“宜兴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宜教云平台www.yxjyy.net和yxedu.yxjyy.net另行发布)

6月24日—30日:信息平台关闭,学校初审网上报名信息。

7月3日—4日::一年级第一批次新生现场报名(北校区),其他年级符合第一批次条件的转学生来校登记(南校区)。

7月5日—8日:第一批次学生资格复审。

7月9日-10日:公布第一批次审核结果;第二批次登记。

7月11日:出台并公布第二批次招生方案。

7月12日:第二批次招生。

7月13日:学校招生结束。

现场报名须知

1.学生现场报名时需统一提交家庭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健康证、幼儿素质报告单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请提前复印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还需带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2.教育局、学校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学生提供的复印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家长必须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学生入学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

3.所有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暂未交付的期房不作为施教区房产依据进行新生登记。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作为入学条件。新生入学所递交的材料均限于2021年6月23日以前办理到位。

4.根据教育局招生政策,为了精准规划和统筹安排教学资源,适龄儿童父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随带学龄儿童按时到学校预约报名、办理手续,逾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将调剂到其他学校就读。

5.请关注宜兴市第二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招生动态。

6.招生咨询电话:87956793 87956795

宜兴市第二实验小学

2021年6月15日

招生方案

陶/城/实/验/小/学

阳泉、曲坊两个社区。城北社区中氿滨大道以东区域,巷头社区

为规范有序做好2021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本着“以人为本、方便就近、维护公平”的原则,根据宜教发〔2021〕24号文件,特制订宜兴市陶城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招生对象

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 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施教区范围

我校施教区范围为:阳泉、曲坊两个社区。城北社区中氿滨大道以东区域,巷头社区。

上述社区包含以下新村:

城北居委:苏缆新村、西木新村(包括徐家组、新华组)、乐琪佳苑、城北综合楼、上海新苑、阳泉西路193号(树人中学北门西)、阳泉西路133号(树人中学北门东)

阳泉居委:风机小区、煤仪小区、阳泉新村、阳泉小区、阳羡新苑、香樟花园别墅区、香樟花园安置小区、吉兴隆、工商税务小区(三里桥西)、十里牌医院、自来水宿舍、公交公司宿舍、邮电小区宿舍、特种风机宿舍(阳羡东路、人民北路转弯处)……

巷头居委:欣阳苑、金城花园、金城A2、A3、B2、B3、西山堡、巷头组、宝鸡部分、杨树新村、尚福新村、市场商住楼

曲坊居委:曲坊新村、陶瓷商城、裕红新村、热电小区、农隔区(老巷头村)、前曲坊、后曲坊、水汤组、东村、西村、南村、东山堡 、宝鸡(部分)、邵家。

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入学。

1.学生家庭(或学生与父母一方)拥有施教区正式户籍和房产,户籍与房屋产权证相一致。

2.学生家庭(或学生与父母一方)拥有施教区正式户籍(父母一方为户主)的。

3.学生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的(含非宜兴市户籍学生)。若房产是学生父母与直系上一辈共有的,原则上学生父母房产所占份额不低于30%。

4.学生随父母(或父母一方)在直系上一辈处落户且实际常年同住,直系上一辈在施教区拥有正式户籍和房产。

5.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父母在施教区稳定租住两年以上;

(2)父母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父母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至少入学前1年开始,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

另外,符合下列五种情况之一的,也可按正常入学办理:一是父母离异或学生为孤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二是学生父母双方均为非施教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境)、长期支援边疆建设者,学生为施教区单立户口或投靠亲属在施教区落户;三是在城区集体户口子女入学,根据其实际常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在常住地施教区学校入学;四是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子女入学,凭拆迁安置的相关手续,自主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的学校就读;五是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凭市委组织部颁发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按就近入学原则,由教育局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第二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登记,经公开方式确认录取后入学。

1.学生家庭在城区无户口和房产,但父母在城区工作,且在施教区内居住的本市学生。需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房产证(含学生家庭,租房户房产证及房屋租赁合同),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六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还需提供持续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

2.施教区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且居住地在施教区内),房屋租赁证明;(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或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
3.城区跨施教区就读的学生(仅限城区内与学校施教区相邻社区居委内的学生)。需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房产证。

招生办法

1.实行按计划招生,第一批次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确保应收尽收。在学校还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再进行第二批次的登记与招生。如第一批次学额已满,则不再对外招收第二批次,但第二批次中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先由学校负责登记,然后交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2.学校在第一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额,且第二批次登记人数超出空余学额数,则采用实名摇号的方式录取。

招生时间安排

1.6月16日—6月23日:符合第一批次入学条件的学生上网登记或核验报名信息。(注:宜兴市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入口和操作指南在“宜兴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宜教云平台www.yxjyy.net和yxedu.yxjyy.net另行发布。)

2.6月24日—6月30日: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关闭;学校初审网上报名信息。

3.7月3日—7月4日:符合第一批次条件的学生到学校现场报名。

4.7月5日—7月8日:对第一批次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审。

5.7月9日-7月10日:公布第一批次审核结果;第二批次登记。

6.7月11日:出台并公布第二批次招生方案。

7.7月12日:第二批次摇号招生。

8.7月13日:学校招生结束。

现场报名须知

1.学生现场报名时需统一提交家庭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幼儿素质报告单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请提前复印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还需带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2.教育局、学校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学生提供的复印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家长必须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学生入学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

3.所有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暂未交付的期房不作为施教区房产依据进行新生登记。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作为入学条件。新生入学条件(指获得正式户籍或房产证明)应为2021年6月23日以前办理到位的。

4.7月的新生登记数是精准规划和统筹安排学校新学期各项教学资源的基础,请监护人务必随带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适龄儿童少年,将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学校第二批次招生或调剂到其他学校入学。

5.请关注宜兴市陶城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招生动态。(二维码见文末)

6.招生咨询电话:87220768 87229358

宜兴市陶城实验小学

2021年6月12日

招生方案

湖/滨/实/验/学/校

徐坝、谈家干两个社区及徐坝村、轸村拆迁至两个社区的

城北社区中团氿花园、金三角小区

为规范有序做好2021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本着“以人为本、方便就近、维护公平”的原则,根据宜教发〔2021〕24号文件,特制订宜兴市湖滨实验学校一年级招生方案。

招生对象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全市小学一年级实行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 月 31 日出生)入学。

施教区范围

徐坝、谈家干两个社区及徐坝村、轸村拆迁至两个社区的,城北社区中团氿花园、金三角小区。

【谈家干社区】中星湖滨城A、B、C、D、E、F区。

【徐坝社区】祥和花园、蓝天小区一期、蓝天小区二期、春江花园、春莱花园、春雁花园、常福新村、常乐新村等。

【城北社区】团氿花园、金三角小区。

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施教区学生,可报名入学。

1.学生家庭(或学生与父母一方)拥有施教区正式户籍和房产, 户籍与房屋产权证相一致。

2.学生家庭(或学生与父母一方)拥有施教区正式户籍(父母一方为户主)的。

3.学生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的(含非宜兴市户籍学生)。若房产是学生父母与直系上一辈共有的,原则上学生父母房产所占份额不低于 30%。

4.学生随父母(或父母一方)在直系上一辈处落户且实际常年同住,直系上一辈在施教区拥有正式户籍和房产。

5.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父母在施教区稳定租住两年以上;

(2)父母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父母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至少入学前 1 年开始, 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

另外,符合下列五种情况之一的,也可按正常入学办理:一是父母离异或学生为孤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二是学生父母双方均为非施教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境)、长期支援边疆建设者,学生为施教区单立户口,或投靠亲属在施教区落户;三是在城区集体户口子女入学,根据其实际常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在常住地施教区学校入学;四是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子女入学,凭拆迁安置的相关手续,自主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的学校就读;五是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凭市委组织部颁发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按就近入学原则, 由教育局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第二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登记,经公开方式确认录取后入学。(根据往年经验,本校第一批次招生结束即学额爆满,所以基本上没有第二批次登记的可能性。)

1.学生家庭在城区无户口和房产,但父母在城区工作且在施教区内居住的本市学生。需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房产证(含学生家庭,租房户房产证及房屋租赁合同),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六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持续 6 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

2.施教区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且居住地在施教区内),房屋租赁证明;(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或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

3.城区跨施教区就读的学生(仅限城区内与学校施教区相邻社区居委内的学生)。需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房产证。

招生办法

1.湖滨实验学校实行按计划招生,第一批次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确保应收尽收。在学校还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再进行第二批次的登记与招生。如第一批次学额已满,则不再对外招收第二批次,但第二批次中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先由学校负责登记,然后交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2.学校在第一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额,且第二批次登记人数超出空余学额数,则采用实名摇号的方式录取。

招生时间安排

1.6月16日—6月23日:符合第一批次入学条件的学生上网登记或核验报名信息。(注:宜兴市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入口和操作指南在“宜兴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宜教云平台www.yxjyy.net和yxedu.yxjyy.net另行发布。)

2.6月24日—6月30日: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关闭;学校初审网上报名信息。

3.7月3日—7月4日:符合第一批次条件的学生到学校现场报名。

4.7月5日—7月8日:对第一批次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审。

5.7月9日-7月10日:公布第一批次审核结果;第二批次登记。

6.7月11日:出台并公布第二批次招生方案。

7.7月12日:第二批次摇号招生。

8.7月13日:学校招生结束。

现场报名须知

1. 学生现场报名时需统一提交家庭户口簿、房产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年级新生要带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幼儿素质报告单,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带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请提前复印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还需带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2.教育局、学校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学生提供的复印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家长必须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学生入学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

3.新生入学条件(指获得正式户籍或房产证明)应为2021年6月23日(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关闭)前办理到位的。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作为入学条件。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暂未交付的期房不作为入学条件。

4.根据教育局招生政策,为了精准规划和统筹安排教学资源,适龄儿童父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随带学龄儿童按时到学校预约报名、办理手续,逾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适龄学生,将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学校第二批次招生或调剂到其他学校入学。

5.请关注宜兴市湖滨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招生动态。(二维码见文末)

6.招生咨询电话:81737502、81737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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