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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上午,砀山县顺康运输有限公司、县旺达运输有限公司两运输企业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被市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通报。砀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县交警大队对上述两运输公司进行约谈。约谈会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信晓号主持。

在县交通运输局二楼会议室召开的约谈会上,信晓号副局长通报传达宿州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文件《关于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宿交安联办【2021】7号)的通知内容。

该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曹科军对县顺康、旺达两运输企业近期车辆交通违法违章情况进行通报。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孙化斌结合市督查通报内容和顺康、旺达两运输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拿出了对上述两运输公司下达停业整顿和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的处理意见、建议。

随后,被约谈企业该县顺康和旺达运输公司负责人,就切实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座谈会还结合督查通报问题实际,要求辆运输企业要提高认识,引以为戒,做到举一反三,追根溯源;要按照通报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方案、拿出整改举措,做好补缺补差;要强化管理、规范经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压力传导给全体从业人员,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法治观念,有效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坚决杜绝或有效减少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不断推动运输企业的安全、健康、有序和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生命财产安全。

(曹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