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中午,一名柳州男子在2小时内,连续盗窃两家门面老板手机,均是在他们店门敞开,午休睡着的情况下实施盗窃。柳北巡警大队仅用8小时就将其抓获,在现场盘问时,该男子却供出了另一起案子。

当日中午12时许,在柳南区上游路某便利店内,老板张先生午休间隙发现自己放于柜台上价值近2000元的华为手机不翼而飞了,他立即报警求助。民警通过侦查发现,系一名身穿灰色上衣头戴黑色鸭舌帽的男子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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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警侦查过程中,又接到市民报警称,在西环路吉祥苑附近一五金店内,老板黄先生同样也是在午休过程中,被盗了一台价值1600余元的黑色OPPO手机。黄先生给民警翻看店内监控,发现系一名身穿粉色防晒衣头戴黑色鸭舌帽的男子所为。

民警将两起案子进行并案分析,经仔细对比核查,民警发现虽然两起案子嫌疑人衣着不同,但体貌特征、鞋子帽子均一样,应是同一人所为。当晚9时许,民警布控发现嫌疑人出没于青云夜市街附近,隧组织警力前往将其抓获。

“知道我们为什么捉你吗?”民警亮明身份后,对其进行现场突审。“知道,是因为我偷了人家的电动车。”男子一阵沉默后低声应答。这让在场民警很是意外,本是侦查其连偷两起手机案子,不想,居然连电动车也是被盗车辆。

原来,该男子姓覃,今年44岁,柳州市人,平时无固定工作及收入,却染上了吸毒恶习。6月13日中午,其驾驶一辆于前一日中午在白云菜市盗窃得手的黑色电动车在柳南区上游路附近转悠,寻找作案目标。

随后,他看到张先生所在便利店大门敞开,张先生却在店里靠后位置睡觉,便趁其熟睡之际,快步走进店内盗走放于柜台上的一部手机。得手后,覃某驾车快速离开现场,在一小巷内,他拿出电动车座包下的粉色防晒服换上,再继续来到西环路吉祥苑附近寻找下一个作案目标。

很快,覃某看到黄先生躺在店内躺椅上睡觉,手机置于一旁。便悄然进店将手机盗走。随后,他将其中一部手机以200元的价格卖给路边商贩,并很快挥霍一空。直到晚上21时许,他打算回青云路出租屋内休息时,被布控民警抓获。

落网后,覃某自我感觉偷手机时“伪装”较好,民警应该不是因为他偷手机而抓他,便如实供述了自己盗窃电动车的违法事实。不想,弄巧成拙。目前,覃某对其三次盗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已被依法移交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