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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普通高中普通中专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河师大附中,市区各民办中学:

现将《2021年新乡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2021年新乡市普通中专招生工作意见》《2021年新乡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2021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中招工作顺利进行,市教育局成立以市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的中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我市中招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成立相应的组织。

二、招生计划

全市初中毕业生92779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6000人;中等职业类招生计划46779人。

市教育局分别将普通高中、普通中专、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各高中阶段学校。各县(市)、区和各学校要按计划招生,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

三、考试方案

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实行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中招文化课考试仍为单科考试方案,我市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具体考试时间和分值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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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课成绩600分,体育成绩 70 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30分,总成绩700分。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教基二〔2017〕169号)要求,从2020年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开始,将生物、地理纳入中招考试科目,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实行随教随考随清。考试时间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期末,随当年初三年级中招考试一并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学生次年中招录取总成绩。

四、命题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 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 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 2020 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1年 1 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五、评阅试卷

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要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全市采用网上阅卷的方式评阅试卷,以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各县(市)须在7月8日前将分数册和成绩盘分别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招办中招科,并将中招考试成绩及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导入系统。

六、成绩公布

中招考试成绩由当地基础教育管理部门统一实行网络化管理,中招成绩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对县(市)、区和学校以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

七、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科学规范的中招方案,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根据当年初中毕业生人数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适度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

(二)各县(市)要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中招考试工作。要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细化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做好中招考试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指导学校做好应急预案,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三)要依托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以初中学校为主,各级基础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初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做好应届初中毕业生的资格认定工作。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考生应填写《2021年中招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

(五)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确保考生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和相关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六)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南省学历、非学历教育招生章程(广告)审核备案工作的意见》(教学〔2007〕180号)的规定,实事求是地发布招生信息,不准发布虚假招生信息。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我市的中招政策,争取社会各界对中招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七)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附件:

1.2021年新乡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2.2021年新乡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意见

3.2021年新乡市普通中专招生工作意见

4.2021年中招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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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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