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网站6月11日发布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373号提案答复的函》(以下简称《答复函》),披露了广东省教育厅经商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和湛江市人民政府,答复省政协委员孙省利提出的《关于依托湛江幼专举办湛江大学(本科)的意见》的具体内容。
湛江市域内现有广东海洋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岭南师范学院、湛江科技学院等4所本科高校,是粤东西北地区中本科高校数量最多的地级市,全日制在校生共计10.81万人;有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等2所高职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共计2.46万人。
广东省教育厅在《答复函》中指出,省委省政府确定把汕头、湛江两市作为广东省域副中心城市,支持粤东粤西地区加速崛起,形成新的增长极,解决省内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当前湛江发展势头迅猛,巴斯夫、钢铁、中科炼化等重大项目进展顺利,交通基础设施、科技创新、教育发展等各领域工作均取得新发展,“您的提案对于提升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模和质量具有很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建设性,对我省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关于依托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建设湛江大学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在上述《答复函》中从以下四个方面作出答复:
(一)教育部严控师范类院校转型更名。探索设立湛江大学,可以进一步培养满足区域发展需求的高素质高层次人才,助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厅对此无不同意见。目前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作为湛江市唯一一所公办高专院校,师范教育办学特色鲜明,每年为粤西地区输送大量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优质师资。早在2017年,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原司长王定华在中国教育学会“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中心”成立大会暨首届全国教师专业发展研讨会上表示,“十三五”期间我国181所师范院校一律不更名、不脱帽,聚焦教师培养主业,改进教师培养机制、模式和课程,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2020年8月,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再次明确规定“农林、师范院校在合并、调整时,原则上继续保留农林、师范名称,确保农林、师范教育不受削弱。”因此可见,依托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建设湛江大学的工作思路,与教育部关于师范类院校立足主业的政策导向是不符的。
(二)容易稀释现有中职、高职资源。对于委员提出的“依托湛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整合湛江财贸学校、湛江机电学校、湛江卫生学校、湛江中医学校等中职学校”的建议,我们认为从人才需求侧出发,湛江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才能有效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因此,湛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作为湛江目前唯一一所公办高职院校,以及其他几所中职学校为湛江本地及周边地区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功能不可或缺。
(三)距离“大学”标准有较大差距。根据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大学”对于师资队伍和科研水平有较高的要求。例如在师资队伍方面,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一般应不低于400人,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一般应不低于100人”;在科学研究水平上面,要求“近5年年均科研经费,以人文、社会学科为主的学校至少应达到500万元,其他类高校至少应达到3000万元;近5年来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20项,其中至少应有2个国家级奖励;至少设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和重点学科2个;一般至少应具有10个硕士点,并且有5届以上硕士毕业生”。而湛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于2016年新设立,属于专科层次教育,目前仅有两届毕业生,该校占地面积657.22亩,专任教师381人,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6名,目前开设学前教育等33个专业,2019年科研总经费约69万元,建校以来科研成果未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未建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作为专科高校更未具备研究生培养资质,与“大学”标准还存在较大差距。
(四)办学体制有待进一步斟酌。关于委员提出的“省市共建模式”,省市共建高校办学模式短期内有助于帮助解决办学中的政策、资金问题,但长远来看,“双重主体”办学将不可避免地带来体制机制不顺等弊端,一定程度上影响学校长远发展。近期,省政府在推进部分省市共建高校办学体制调整工作过程中,也明确对于今后新设高校,不再支持设置“双重主体”办学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