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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文旅产业息息相关的土地供给,再次被写入国家政策中。

6月2日发布的《“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中提到: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依法依规发展旅游业。

“工业+旅游”的组合,是国内日渐兴起的文旅消费新业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不仅有利于推动其科学化的二次开发,也将促进工业遗产的活化利用,进一步发展工业旅游。

而在乡村旅游加速发展大背景下,更受关注的依然是对于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支持。土地资源是乡村旅游发展的核心生产要素之一,其供给方式的优化创新,将直接关系到文旅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以及未来的发展效益。

近年来,随着一二线城市的“虹吸效应”日益明显,城镇近郊空心村中闲置土地的浪费也成为棘手问题。与此同时,后疫情时代消费者对于休闲度假及社交距离的需求,推动近郊周边游的热度持续攀升。乡村民宿、田园康养、户外拓展等产品供给不断丰富。

用地需求增长也对区域存量土地的供给提出新要求。从项目实操层面来看,上述新产品、新业态可能涉及城郊建设用地、农用地、乡村宅基地等多重土地利用问题。若不破解用地难题,或将为项目后续规划及运营埋下诸多不确定因素。

而一系列相关土地新政,或将成为解决上述用地问题的一剂良药。

例如,2020年3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中提到,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赋予省级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

具体包括: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

上述政策主要集中在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及成渝地区等,一方面为打破大城市用地边界提供政策基础,另一方面也为更多文旅项目选址落位提供更加开放的发展机会。

再如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

同时根据乡村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加强宅基地管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

在业内不少操盘手看来,此类政策的陆续出台将逐步缓解文旅项目的“用地之痛”,满足其规模性开发与建设用地的需求,能够为文旅产业持续“供血”。但与此同时,这也极其考验企业对于诸多土地新政的把握应用,以及后续的配套建设、运营支持等对项目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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