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14时许,谢大强(化名)的孩子小小(化名)在西吉县震湖街道某商店购买矿泉水时,商店老板误将84消毒液出售给小小。小小在饮用后昏迷,谢大强立刻将孩子送到震湖乡卫生院抢救并报警。

谢大强将此事告诉了弟弟谢乙(化名),其弟来到该商店,用脚将商店两扇玻璃门踏碎,并对商店老板进行辱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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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西吉县震湖派出所接到固原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刻派民警处置。

民警到现场后看到,谢大强、谢乙二人情绪激动,民警上前进行劝解,结果谢乙并不听劝,并对民警和商店老板进行辱骂、威胁。

谢大强在现场哭闹不已,并摔绊自己的身体以此威胁,趁民警不注意,一把抱住民警的双腿将其摔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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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从地上爬起后,谢乙又继续谩骂、威胁民警。

随后,民警对谢乙进行强制传唤,谢大强又一股脑冲到警车前,将另一名民警摔倒在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大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考虑到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的从轻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谢大强五个月拘役。

来源:西吉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