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1 年6月11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中洲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置地”)的告知函,告知公司中洲置地于2021年6月9日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解除手续(以下简称“本次解除质押”),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长江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手续(以下简称“本次质押”),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1年6月11日,本次质押后中洲置地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中洲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创投”)、深圳市前海君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君至”)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质押融资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中洲置地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为91,000,000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比例25.67%,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13.69%,对应融资余额为2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为20,800,000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比例5.87%,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3.13%,对应融资余额为8,000万元。中洲置地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利润、投资收益等,具备资金偿付能力。

3、中洲置地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洲置地《股票质押式回购解除及股票质押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