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493号令)和省政府《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第354号令)的规定,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燃气爆炸事故调查组。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乐成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副省长曹广晶、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肖习平,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施政担任副组长,事故调查组聘请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中国安全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担任顾问,调查组成员由省应急管理厅、省纪监委、 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总队、国家监委驻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