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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执行法官帮我追回执行款,这面锦旗代表了我的心意,还望收下。

近日,申请执行人林某带着一面印有“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利益”的锦旗来到渝水区人民法院,以示对该院执行局为其追回欠款的行为表示感谢。

2016年9月20日,丁某以合伙经营需要资金周转向林某借款14万元。借款到期后,林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将其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丁某欠林某借款一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判丁某归还林某借款14万元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丁某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及时向被执行人丁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但丁某却视若无睹,反而将其名下的一套房产转移至其儿子名下,来规避法院的执行。执行干警多次与丁某联系,告知其不履行的后果。但丁某态度极其嚣张说“我没钱,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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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执行法官认为,丁某的行为属于有财产可供执行,但却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拒执罪。故法院拟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向公安机关提起立案审查。

公安机关收到材料后,依法予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在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了丁某。丁某被逮捕后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其家人也积极代替其与申请人林某达成和解协议,偿还林某大部分欠款,取得了林某的谅解。林某为表示谢意给执行法官送来锦旗,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为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促进诚信法治社会建设,渝水法院将不断加大打击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的力度。

来源:渝水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