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河南信阳。有家长爆料,自己上一年级的孩子被光山县罗陈乡完全小学的老师殴打。家长称,6月10日晚孩子放学后,发现其左胳膊上有多处淤青伤,孩子称是被语文老师打的。家长便带孩子检查身体,所幸未伤到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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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犯错误适当的惩戒是可以的,但是千万不能体罚教育和故意伤害。一年级的小学生不过六七岁的年纪,习惯调皮捣蛋犯下一些小错误,无非教育批评就行了。多大的错误,才能让这名语文老师选择以这种体罚教育的方式致孩子整个胳膊大面积淤青发紫,这种惩罚方式有失妥当,这不是老师和家长协商解决就算了结的事,教育部门在师风师德方面缺乏管理,虽是教师个人行为,但作为管理单位的学校也应承担责任。

炎炎夏日,孩子上学不易,老师没有做好情绪管理也能理解,可是因为点小事就使劲拧孩子胳膊致使胳膊淤青发紫,可见力度之大,若不是家长发现,孩子回家也不敢说,老师也不会意识到自己这样做的错误和严重性。(来源: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