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东方豪庭三期珑玥府原约定去年6月30日交房给业主,但因开发商还欠4000多万元土地出让金未缴,导致逾期交房,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出于民生考虑,在开发商已补缴一半钱款的允许建设面积范围内,对达到交房标准的部分楼层进行验收(点击查看详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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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东方豪庭三期珑玥府小区。

6月4日,该小区业主再次向南国早报反映,开发商通知交房,但要求业主签订一份和解协议,放弃诉讼权利,否则将赠送的部分面积封起来。业主认为这属于霸王合同,并向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此事。

业主何女士介绍,部分楼层通过验收后,小区1、2、3、5栋在6月4日可交房。交房当日,她来到物业公司准备领取钥匙,但开发商要求先签订一份协议。

▲交房要求签订的协议。

协议显示,双方就延期交房达成谅解共识,开发商赠送业主一年车位使用权以及车位管理费、两年物业管理费、1万元购买车位代金券。和解后,业主不再追究开发商违约赔偿责任

何女士说,当年购房时,开发商售楼部人员说赠送约18平方米结构板给业主,且广告宣传单以及样板房上都写的是赠送,“如果签订和解协议,交房后业主可自行使用,开发商不再收取费用,否则,赠送面积将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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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板房写的赠送面积。

6月9日下午,记者来到东方豪庭三期珑玥府看到,和两个月前相比这里已热闹许多,不少装修工人在电梯进出。何女士说,验收4栋楼房约有400多户业主,已有一半业主为了尽快解决住房和小孩读书问题,不得已签了和解协议

▲部分业主已装修。

因为开发商逾期交房,何女士在今年5月份向法院起诉维权,5月21日钦南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等待开庭。先前起诉的一批业主已胜诉。

何女士认为,开发商逾期交房本已违约,如今交房是他们应履行的义务,附加另外条件,要求签订和解协议属于霸王合同;关于赠送面积,宣传单和样板间展示得非常明确,即便没有写入书面合同,也应构成合同组成部分,赠送的面积应该交付给业主

6月9日下午,记者多次联系该小区开发商钦州市国安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谭先生,但对方均未接电话回复。何女士告诉南国早报记者,有业主不愿意妥协,交房后拆围挡墙来装修使用赠送面积,开发商获悉后,派人停电,并将结构板打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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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协议后的业主,打穿赠送面积的围挡墙,开始装修。

目前,已有不少业主向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此事

来源 | 南国早报

值班编辑|王 韬

值班主任丨伍 蹈

值班编委|何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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