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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法院江集法庭近日受理一起企业与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案,该案件经法官的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了企业与村委会之间的矛盾纠纷,双方均表示满意。

该案件纠纷追溯到一年前,2020年5月8日,利辛县某养殖专业合作社与利辛县旧城镇某村民委员签订了《秸秆打捆作业服务合同》。约定原告将被告的地块小麦秸秆进行打捆,共计5652亩,每亩20元,合计113040元,原告按同约定又支付了25000元保证金。合同签定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量的完成了打捆作业,可是被告一直未支付打捆费用和退还保证金。原告索要一年未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将村委会起诉至利辛县人民法院。

江集法庭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与该村民委员会取得了联系,询清原委后,得知是因为乡镇该项资金款未拨付到位,故迟迟未还款给企业。希望能够能与对方协商调解此案,了解到双方的想法后,承办法官约上企业代表一行来到该村村委会,与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面对面协商调解,企业表示由于疫情影响,内部资金周转不灵,希望村委能够尽快还清所欠的款项,村两委班子表态会再次向镇里提出拨款请求,待该项资金到位后,立即还清所拖欠的款项。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并现场约定了还款日期,原告随即也提出了撤诉申请,本案得以圆满化解。

来源:利辛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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