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批“木兰英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更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黄陂创新创业,加快区内高层次人才培育,壮大人才队伍,增加人才聚集效应,黄陂区拟开展第五批“木兰英才”计划评选。

对象条件

基本条件:申报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才均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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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英才”申报者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1年5月1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在黄陂辖区创办企业或依托辖区企业开展创新研究、创新成果转化活动一年以上;

2.申报人及其项目对我区信息技术、汽车制造和服务、大健康和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建造、商贸物流、现代金融、绿色环保、文化旅游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其他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具有引领推动作用;

3.申报者全职在黄陂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

4.已入选国家、省、市级人才计划和区级重大人才计划的人才、项目,不再参与“木兰英才”计划评选。

扶持政策

1.项目资助。对入选人才颁发“木兰英才”入选证书,给予20-50万元资金资助。

2.企业支持。“木兰英才”入选人才在我区创办的企业,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可分阶段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支持。

3.生活服务。在我区没有自有住房的产业高端人才,可申请入住“木兰英才公寓”。没有入住木兰英才公寓,且在我区首次购房者可申请区财政购房补贴。入选人才子女可协调安排就读区内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4.发展激励。入选人才可优先推荐参加中央、国家、省、市人才计划的评选。

2、第三批“木兰俊才”

根据《黄陂区推进“城市合伙人”行动方案(2016-2020年)》,为加大对青年创业人才的支持力度,广泛吸引青年人才到我区创业就业,我局决定组织开展黄陂区第三批“木兰俊才”(优秀青年科技创业人才)[以下简称:“木兰俊才”(青创人才)]。

申报条件

“木兰俊才”(青创人才)申报者必须是年龄在40周岁(1981年5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持有本人研发或他人授权的核心技术、创意,近三年内来我区创业的青年人才,在所在企业有额度占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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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以来在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中获奖,且主持项目到我区落地的青年人才。

2、在我区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内开展创业活动一年及以上的优秀创业项目主持人。

3、在经认定的区级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且主持项目在我区落地的青年人才。

4、“武汉黄鹤英才”(优秀青年人才)单位举荐类入选人才,以及其他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青年创业人才。

入选对象待遇

1、申报人需带项目一起申报。凡通过评审,将被认定为“木兰俊才”。入选者将获得5万元的优秀青年创业项目资金支持;

2、依照《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陂区推进“城市合伙人”政策清单>的通知》(陂办文[2016]17号)文件精神,按照“共享政策清单”、“专项政策清单”有关条款享受相应待遇。

3、第三批“木兰专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大对行业内基础应用型拔尖人才的支持力度,壮大人才队伍,增加人才聚集效应,决定面向教育、卫生、农业等战线组织申报评选黄陂区第三批“木兰专才”(行业内基础应用型拔尖人才)。

申报条件

“木兰专才”申报者必须是我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相关行业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中,学术和技术水平突出,有一定造诣,经行业部门选拔认定的基础应用型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已经入选往届人才工程、获得往届人才称号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类别的人才项目)

(一)2018年以来新晋升或新引进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特级教师;

(二)2018年以来新引进到我区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优秀高校全日制博士生;

(三)2018年以来获得市政府专项津贴及以上级别的专家;

(四)拥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主持区级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的人才;

(五)获得市级及以上重大科研成果的人才;

(六)2018年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七)经行业主管部门和省级示范高中推荐的近三年高考重大贡献教师;

(八)卫生健康系统中省级及以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获得者。

入选对象待遇入选“木兰专才”的人才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给予每人3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资助,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享受免费体检、住房安居和子女点校入学等政策。

4、第三批“木兰匠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大对高技能拔尖人才的支持力度,壮大人才队伍,增加人才聚集效应,决定评选黄陂区第三批“木兰匠才”(高技能拔尖人才)。

申报条件“木兰匠才”申报者必须是在黄陂区企业内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操作的高技能人才,或经主管部门认定的非遗传承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已经入选往届人才工程、获得往届人才称号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类别的人才项目)

(一)2016年以来晋升为技师、高级技师的人才;

(二)“中华技能大赛”“湖北工匠”“武汉工匠”获奖者;

(三)市级及以上首席技师、技术能手、民间工艺传承人等人才项目获奖(入选)者;

(四)在国家、省、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的决赛中分别位列前40、前20、前10名的获奖者;

(五)在经认定的区级职业技术技能竞赛决赛中位列前3名的获奖者;

(六)2016年以来获得区级及以上奖励,被区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授予技能人才类荣誉称号,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

(七)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区级及以上非遗传承人。

入选对象待遇 入选“木兰匠才”的人才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给予每人2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资助,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享受免费体检、住房安居和子女点校入学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