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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3家零售药店被责令停业整顿

为贯彻落实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严格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连日来,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零售药店退热类药品销售登记上报专项检查行动,3家零售药店未按要求落实登记上报责任,被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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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县市监局重点检查各药店是否落实《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中20种中成药类和17种化学药(包含儿童剂型)购药人员信息登记上报工作情况。

据悉,截止6月9日,我县共开展退热类药品销售登记上报专项检查194家次。检查发现,少数药店仍存在未佩戴口罩、未给顾客测量体温、信息登记不规范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现场责令整改41家,停业整顿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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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县市场监管局要求各零售药店、诊所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落实首诊责任,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哨点”监测作用。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零售药店、诊所落实购药人员信息登记上报工作责任,提高登记报告的“准确率、及时率和覆盖率”以及监测的科学性、靶向性,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融媒记者:陈瑞政

来源:海丰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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