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日报讯(记者谢鹏)认为楼上商户广告影响了自家的采光,香山国际名苑小区的龚女士多年拒缴物业费,因此被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6月3日,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与淮川街道联合开展“党建+微网格”诉源治理行动,将巡回法庭、调解现场搬进香山国际名苑小区,并邀请小区业主代表、微网格长、业委会成员等进行旁听。

“我找过好多次物业公司,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龚女士在巡回法庭上介绍,楼上的美容院悬挂的广告牌,不仅遮挡了自家阳台和卧室的光线,夜晚广告牌的灯光还影响了家人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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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龚女士的说法,原告浏阳中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承认,龚女士确实多次和物业反馈这一问题。“我们在2013年入驻小区,但广告牌在2013年以前就安装上了。”物业公司代表认为,龚女士不应该以此为由拒缴物业费。

法庭辩论结束后,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余园静组织双方进行诉中调解。“我们曾前往现场查看,发现广告牌确实影响到了龚女士一家的生活。”余园静介绍,无论是从法律的层面还是浏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角度来考虑,小区内设立大型广告牌都是不妥的。

“作为物业公司,有责任维护小区邻里关系和谐,协调小区邻里纠纷;作为业主,有诉求应当通过合理的途径来反馈,不能以拒缴物业费来表达自己对物业公司的不满。”余园静一番释法说理,解开了双方的心结。

通过调解,物业公司承诺两个月内将广告牌拆除,龚女士也现场向物业公司支付了6000余元拖欠的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