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将死,其膳也丰”,从古至今,皆是如此。

1994年5月,“杀人小丑”约翰·加西被执行死刑时,最后一餐点了肯德基全家桶、12只炸虾、薯条、还有草莓,十分丰盛且具有个性。这是法律对犯人的一点宽容,允许他们最后一顿可以自己选择,如果没有什么特殊要求,会根据监狱的规定,提供牛奶、果汁、牛排、煎蛋等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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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餐”,在古代也被称之为“断头饭”、“辞阳饭”、“壮行饭”,古人重视生于死,哪怕是罪有应得的死囚,他们的最后一顿饭也比较丰富,有些人还允许家人送饭,而且,就算是监狱里的标准饭菜也不会太差。

会被判处死刑的囚犯,他们一般都犯了比较严重的刑罚,有些甚至还伤害过不少人的性命,比如说作恶多端的土匪,鱼肉百姓的恶霸……尽管他们生前做了很多坏事,但是也不能亏待了他们,让他们在最后一顿吃饱吃好,希望能够化解他们戾气。

关于断头饭的典故,还得从春秋战国时说起,当年,春秋五霸之一的楚庄王平定了一次战乱,俘获了许多俘虏,因为当时带上俘虏上路会拖累行军速度,攻不好攻,退也难退,所以,当时不流行“善待俘虏”的说法,而是将他们赶尽杀绝,免生祸端。

诸侯争霸,靠的是战斗力,也需要民心所向,为了笼络人心,楚庄王想出了一个办法,别人对待战俘都是直接杀了,但楚庄王还给他们准备了一顿比较丰盛的饭菜,让他们吃饱了再上路。

虽然同样是杀掉战俘,可这效果却比直接杀掉强多了,很多人认为楚庄王心中心存仁慈,也表达了他对战俘生命的尊重,后来人纷纷效仿,楚庄王给的“断头饭”就这样被流传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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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起于兵,法源于礼”,一个国家不能没有刑法,但也不能没有温度,作为礼乐之邦,所以如今在判断案情的时候,还会有一个说法,那就是“从道德层面”来讲,而在古代,重视道德。

汉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天人感应”,其中“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对后世法律影响颇深,《礼记·月令》中记载:“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也就是说,春夏应当行赏,秋冬才可行刑,所以,在古装剧中可以看到,很多人犯了大错,却没有被立即处死,而是“秋后问斩”。

这虽然说明,古时候科学文化落后,无法解释四季变化是因为什么,认为秋冬万物开始凋零,才是杀戮的季节,人也应当顺应“天意”,而天意则是“先德而后刑”。

另外,在处死犯人时,还会选择时间在“午时三刻”,也就是中午十二点,古人认为,在这个时间点,人的精力最为萧索,犯人也懵懂欲睡,问斩时,脑袋落地的那一刻,痛苦会减少许多,由此也能看出,即便是对待犯人,也会体谅犯人。

古代问斩前,不仅会给犯人提供一顿比较丰盛的食物,还会在犯人的碗中放上一块腥臭的生肉,其实也是同理。

这腥臭的生肉一般人吃不下,但是犯人此时却还会感激捕快,在古代,科学没有普及,很多人都认为,人死之后会去往阴曹地府,但是在奈何桥上,会有一群恶犬,而这块生肉就是用来投喂恶犬,来保佑自己能够平安走过奈何桥,然后转世投胎。

如今听来,这些不过是无稽之谈,可是在当时,却安抚了不少囚犯的心,人其实都是怕死的,害怕一下子什么都没有了;转世投胎,成了很多人的憧憬和希望,也成为了他们心灵的慰藉,而捕快在犯人最后一餐中加上一块生肉,也是一种人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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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法不可废,但社会也不能没有温度,法律和规矩也不是没有温度的,这一点,自古以来皆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