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路桥梁的安全畅通,有效遏制超限运输违法行为,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62号)等有关规定,我县在X014线(来水路)10K+500M和S435大英动态卡点10K+000M两处设置公路超限超载动态检测卡点,对道路行驶车辆进行不停车检测,自动识别车辆轴数和总重,形成相应电子数据。公路管理机构将检测数据作为电子证据,对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现将2021年1月1日至2月28日电子自动检测车辆超限运输情况予以公告。

请以下公告车辆的车主(公司)自此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省道312来安超限超载检测站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我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启动联合惩戒程序。同时,请广大货运车辆驾驶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处理地址:来安县水口治超监管点(省道312来安超限超载检测站临时办公点)

联系电话:0550-5609336

特此公告。

附件:违法超限车辆.xls

滁州市公路管理局

来安分局

2021年6月10日

省道312来安超限超载检测站
2021年第一批非现场执法公示车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点击查看大图)

来源:来安公路分局

编辑:魏星晨/审核:蔡惠娟

审签:徐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