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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利好!

异地公积金可以在苏州贷款买房!

2021年6月11日开始执行!

5月10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截图

也就是说自6月11日起,苏州(除园区以外的地区)支持外地住房公积金在苏州贷款买房了!以前只能提取或者摊还。(另,已知常熟、昆山都支持)

划重点:

适用范围:

异地贷款,是指在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苏州市购房条件的职工,在苏州市购买自住住房时,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证明,向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

职工办理异地贷款时,

一是要符合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二是需满足职工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规定。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政策自2021年6月11日起实施。

政策原文: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建金〔2016〕230号)、《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苏府〔2016〕150号)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苏府〔2019〕6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一)异地贷款的对象

建金〔2015〕150号文规定,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根据以上规定,确定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的对象为在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苏州市购房条件的职工。以上职工在苏州市购买自住住房时,持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向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申请条件

职工办理异地贷款时,一是要符合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二是需满足职工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规定。

(三)申请材料

职工办理异地贷款时,一是根据相关要求,需提供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须提供);二是要提交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定提供的各类材料。

(四)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等

贷款额度、期限、首付款比例、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按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细则》执行。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其中一方在我市(不含苏州工业园区)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在异地缴存的,或者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异地贷款时,贷款额度合并计算。

(五)申办程序

申办程序按建金〔2015〕135号通知要求执行,审批按本市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程序办理。

(六)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定执行。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连续逾期三个月的,中心可请求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开展催收等工作。

(七)其他规定

在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要到外地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由我中心出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我市发放的公积金异地贷款及根据我市提供的缴存证明至异地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除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回执证明未予贷款的,均计入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

(八)执行时间

《实施细则》自2021年 6月11日起实施。

苏州住房公积金网站:gjj.suzhou.gov.cn

苏州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此外,近日,上海、南京、苏州等8个城市买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论购房地与缴存地是否为同一城市均可办理。

上海市大数据中心表示,长三角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服务在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成功上线后,实现了上海市、南京市、合肥市、苏州市、无锡市、嘉兴市、衢州市、芜湖市8个试点城市的职工在上述试点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上述试点城市购房的,且符合公积金缴存地提取条件的,不论购房地与缴存地是否为同一城市,均可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在线零材料、零等候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目前,三省一市接入长三角“一网通办”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共8个,下一步,将根据试点情况和各地接入条件,将逐步覆盖区域更多城市。

但是很多人对苏州住房公积金政策还不够了解,今天给大家科普以下,以下7点必须要掌握,记得点赞收藏,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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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条件:

需要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六个月及以上,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公积金贷款利率:

5年以下(含5年)2.75%,5年以上3.25%。

3、贷款额度计算:

首次使用,账户余额的10倍,二次使用账户余额的6倍。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这里园区住房公积金还有另一种计算方法,按缴费基数来计算,缴费基数×35%×12个(月)×贷款年限

4、贷款限额:

首次使用的话,两人及以上最高70万,个人最高45万

第二次使用的话,两人及以上最高50万,个人最高30万

这里首次使用还有一个特殊情况,就是购买90平以内含90平的,总价不超过110万,可以贷房屋总价的80%,也就是最高可贷88万。

5、贷款年限:

新房30年,二手房20年,这里园区的政策是可在法定退休年龄上延长5年。

6、还款方式:

可以在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中选择一种,合同期内,可变更一次还款方式。

7、提前还款:

可以提前还款,办理提前还款时,可选择缩短贷款期限或减少月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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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州楼市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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