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专项整治行动第三批指导案例。

附:专项整治行动第三批指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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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老年旅游者、商品营销。当事人张某某在为江西某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炊具营销过程中,以每位100元的价格,在江苏省海安市某村招徕77位老年旅游者,组织了江苏如皋“一日游”,期间组织旅游者参与炊具营销活动,部分旅游者购买了炊具、保健品等商品。

当事人在不具备旅行社业务主体资质的情况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江苏省海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文化和旅游部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部署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共出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5.8万余人次,检查各类旅游市场经营单位1.9万余家次,立案调查354件。文化和旅游部持续加强对旅行社自建网站的执法检查,已重点检查1015家网站,责令525家旅行社自查整改,指导旅行社依法注销123家网站、121个网络推广用户。根据执法检查发现的线索,文化和旅游部已分三批部署查处118家涉嫌违法网站,严查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开展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