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的一夫一妻制,是婚姻生活文明进步的体现。而在中国古代,则是一夫多妻制,更准确地说,则是一妻多妾制。这种婚姻形式,使古代男子可以名正言顺地,同时与多名女子保持夫妻关系。

不过,妻、妾虽同属丈夫伴侣,但地位、处境却差距悬殊。正妻是家庭女主,而妾只能算作身份低贱的奴婢。妾的命运处境好坏,也往往取决于男主与正妻的态度。也正因于此,古代女子多是“愿为妻,而耻于为妾”的,有的甚至为此闹出了人命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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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清朝同治年间,山东东昌府聊城县东川镇有刘氏兄弟二人,哥哥名叫英福,弟弟叫英达,两人幼年读书不成,长大后俱以种田为业。

同治十一年冬,刘英福经媒人介绍,娶乡野女子李氏为妻。第二年,弟弟英达也与货郎之女姜氏喜结连理,并被岳父招赘到了县城居住。从此,哥哥在乡下务农,弟弟弃农经商干起了杂货铺生意。

在古代,像刘英福、刘英达这样,一个家族只有兄弟二人延续血脉的,便已算是香火不旺、男丁稀薄了。哪知,到了两人的下一代,更是“千顷地一根苗”:光绪九年夏,英福妻子李氏才诞下一子,取名刘磊,从此再未生育;而英达这一枝儿,更是一男半女皆无。

刘英福夫妇总算有了延续香火之人,因此对独子溺爱异常,向来是“要星星不敢给月亮”;而英达初时还满不在乎,以为“来日方长”,及至日月穿梭,转眼上了四、五十岁年纪,英达夫妇才慌了神儿,又是求医问药,又是访仙占卜,光送子娘娘庙也不知送去了多少银钱。诸般手段用尽,姜氏的肚子却一点动静没有。

这英达见姜氏肚子不争气,为延续香火也曾动过纳妾之念,怎奈他是个倒插门的招赘女婿,平日在岳父、岳母面前就矮三分,再加上姜氏凶悍异常、嫉妒无比,哪里容得下丈夫身边再有别的女人?因此,英达也只好断了纳妾之念,唯整日念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而已。

光绪二十九年正月,刘英福家张灯结彩、喜气盈门,为二十岁的儿子刘磊迎娶妻子。英达夫妇无子,心中也早将刘磊视作了承继自己家业之人,自然是备上重礼前往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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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当天,这姜氏眼看侄子、侄媳一对儿新人郎才女貌、珠联璧合,不免暗生凄楚之感,心想兄嫂二人真是有福,如今儿子、儿媳成双成对,过个一年半载,必然都是当爷爷、奶奶之人了。

姜氏越想越觉自己命苦,婚宴后宾朋散尽,夜晚安歇时她便偷偷向丈夫倒起了“苦水”。英达闻言,也是默然无语,随后勉强安慰姜氏道:“你我无子,也是命中注定之事,况兄嫂早有言在先,刘磊一人承继两家香火,也算过继于你我了。”

姜氏闻言,连连摇头道:“虽说侄儿兼顾两家,但终究是在兄嫂跟前的时日多。如今他又娶了娇妻,自是不愿再经常来你我处走动。况且过个一年半载,小夫妻俩生下一男半女,难道还能抱给咱们不成?”

英达闻言半晌无语,姜氏忽然灵机一动说道:“既然侄儿承嗣两门,咱们何不为他再娶一房妻子?平日里他可两头居住,但儿媳却能常在我们身边居住,且二人如能生个一年半女,你我便有了含饴弄孙之福、岂不少了晚景孤寂之苦?”

英达听姜氏说完,抚掌大笑,连呼此计甚妙。第二天,刘英达夫妇也不与兄嫂商议,便告辞回家,暗暗为刘磊物色起另一房妻子来。英达、姜氏家境殷实,又重金托付媒人,只说为过继儿子求娶正妻。数日间,便定下一桩亲事,女方乃是“张家酒坊”掌柜张海龙之女秀梅。

到了此时,刘英达与姜氏才回乡,向兄嫂禀明为刘磊再娶正妻之事。刘英福夫妇都是土里刨食的人,也无多少见识。又想大户人家还有个三妻四妾,弟弟、弟媳掏银子为刘磊再娶一房媳妇,又有何不可呢?

于是,英福夫妇点头应允,这刘磊本是个浪荡男子,对此自然也是乐观其成。于是,刘英达夫妇遂与张家商定了吉日,张灯结彩、遍请亲朋,为刘磊、秀梅举行新婚之礼。

新婚之夜,秀梅见丈夫高大俊朗也暗生欢喜,是夜两人自然是男欢女爱,一夜缠绵。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多久,秀梅便惊闻刘磊在乡下还有一房妻子。秀梅顿时如同泥雕木塑一般,暗中叫苦道:“刘磊原有妻子,自己再嫁与他,岂不成了卑贱的妾室吗?”

秀梅哭个不停,刘磊劝慰,英达夫妇也赶紧过来解劝,姜氏开导秀梅道:“刘磊一人承嗣两家,因此两房才各娶正妻,你又如何会是小妾的身份呢?”

众人好言劝解,秀梅终不肯听,只是埋头垂泪。当晚,秀梅竟偷偷溜到下房,悬梁自尽了。

第二天一早,刘磊发现秀梅上吊顿时哭嚎不止,英达夫妇也慌了手脚,便赶紧派下人去给张家报丧。张掌柜一听死了女儿,再详细一问,才知是因刘磊娶过正妻,秀梅自认为沦为妾室才寻了短见,因此一怒之下,将刘英达、刘磊告到了县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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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县令虽为官多年,却从未听说有娶两房正妻之事。在堂上,县令听罢刘英达夫妇“是妻不是妾”的解释,也觉破有道理,且遍查大清律例,对此又无明文规定。在难以裁决之下,县令只好奏报州府请示裁定。

州府大老爷认为,此案关涉礼教风化与命案刑责,又无前例可供斟酌,便报给了山东省府。随即,山东省也不能决,便又分别奏报朝廷礼部、刑部。

礼部、刑部对此也争议不下。礼部内部便因“承嗣两家,两房所娶都算正妻”,和“先娶为妻,后娶者为妾”两种说法争论不断。而刑部更是祭出了“有妻更娶妻者,杖九十,后娶之妻离异归宗”的古律,准备对刘英达、刘磊重典治罪,为此礼部、刑部争论数月,难有定论。

最终,两部官员合议,认为刘英达、刘磊有违礼教,有所欺瞒,致使秀梅忧心名分,愤而自缢,各杖五十,判处罚银百两;秀梅殊为可怜,其情可悯,着令刘磊以正妻身份厚葬。至此,一桩清代奇案就此侦破!

案后微评:一夫两妻,殊为荒谬,但在三妻四妾盛行的封建社会,却又并不显得那么荒唐。而此案令人心惊之处在于:秀梅竟为妻妾名分,而误了卿卿性命。古代礼教杀人嗜血,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