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纪委通报3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十严禁”要求,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制止违规吃喝行为,现将我市查处的3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

株洲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段和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11月,段和明应朋友邀请,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并收受和天下香烟、甲鱼等礼品。2020年11月,段和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醴陵市交通事务中心路政管理大队张木根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期间,醴陵市交通事务中心路政管理大队张木根、刘丹、杨泽龙、钟智、黄勇多次邀请值班的执法人员一起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1月,张木根、刘丹、杨泽龙、钟智、黄勇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3

攸县林业局城关执法中队队长朱建军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朱建军在担任攸县林业局城关执法中队队长期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并收受高档香烟。此外,朱建军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力,多次为其配偶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2020年11月,朱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都存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请吃问题,相关人员与管理服务对象“推杯换盏”“拉拉扯扯”,模糊了亲清政商关系界限,搭建了潜在利益输送链条,侵蚀了党群干群关系,必须坚决整治、狠刹这股歪风。

通报强调,全市党员干部应坚持群众立场,厘清公私界限,营造“亲”与“清”的政商关系,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作风建设的纪律要求,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节点、聚焦“关键少数”,强化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在整治违规公款吃喝等突出问题的同时,密切关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新动向新表现,对违反“十严禁”纪律规定的,一律按程序先停职检查;要畅通举报渠道,用好网络、微信等新媒体,让广大群众方便参与、有效监督,切实提高监督工作质效。

来源丨清廉株洲 编辑丨黄璐 审核丨彭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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