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三门峡“灵宝12.24故意杀人案”公开开庭审理,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匡江丽出庭支持公诉。

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香林因日常琐事对被害人樊某某心怀怨恨,于2020年12月24日持砍刀对被害人头面部进行多次砍击,致樊某某当场死亡,后王香林畏罪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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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案发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发布了《悬赏通告》,由于被告人作案手段残忍,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引导公安机关完善证据体系;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匡江丽副检察长作为承办人,通过审查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相关证人等方式,核实了案件证据。针对讯问中被告人提出的投案途中被抓获问题,通过实地查看抓获现场,走访相关知情人,自行补充侦查,收集了相关证据,依法追加认定被告人主动投案的情节,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庭审中,公诉人通过当庭讯问被告人、向法庭出示相关证据,揭露了被告人的犯罪故意和主观恶性;通过对在案证据的详细分析,揭露了被告人犯罪手段的恶劣性和社会危害的严重性,提出了要对被告人予以严惩的公诉意见;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最后,公诉人结合案件事实,围绕本案的社会危害和启示,就如何依法处理日常纠纷、做守法有德公民开展了法庭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三门峡市检察机关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注重发挥“头雁引领”作用,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等入额院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深入办案一线,先后带头办理了一大批重大疑难复杂和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对提升检察公信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带来了积极影响,发挥了模范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

来源:正义三门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