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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陆家嘴论坛今天下午继续举行,在以“经济金融的数字化转型”为主题的全体大会六上,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对当下外界普遍关注的数字人民币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穆长春首先表示,数字人民币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是一个维度的东西,不会是竞争和取代的关系。“数字人民币和第三方支付是两个维度的事情。”穆长春进一步解释,数字人民币是钱,是工具;钱包是载体,是基础设施。数字人民币钱包和其他钱包一样,都是基础设施,是载体。第三方支付作为载体和基础设施功能没有发生变化,依然可以作为数字人民币的载体。

从上述角度看,数字人民币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会是竞争和取代的关系。网商银行联合支付宝和微众银行联合腾讯都是前期已经确定的运营机构。其中,微众银行和网商银行提供数字人民币兑换流通服务,微信支付、支付宝继续承担作为一个钱包的金融基础设施职能,参与数字人民币流通的过程。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穆长春表示,数字人民币是双层运营架构,从一开始就不是人民银行对公众直接提供兑换流通服务,而是由二层指定运营机构提供兑换流通服务,全社会共同参与,公、私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的一个过程。

穆长春还对数字人民币钱包进行了解析:按照不同维度划分,目前数字人民币钱包已经出现了不同等级钱包、个人和对公钱包、软钱包硬钱包以及母钱包子钱包等分类。

第一种类型是按照客户身份识别强度分为不同等级的钱包。运营机构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并根据客户身份识别强度对数字人民币钱包进行分层管理,根据实名强弱程度赋予各类钱包不同的每笔及每日交易限额和余额限额。其中,最低权限的四类数字人民币钱包属于匿名钱包,余额限额1万元、单笔支付限额2000元、日累计支付限额5000元。仅用本人手机号码就可以开通,体现了数字人民币可控匿名的设计原则。“如果你要支付超过2000块钱买件东西,可以升级钱包,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及绑定银行账户信息,比如说,升级到二类钱包后,你的钱包余额上限就会变为50万元,单笔支付限额升至5万元、日累计支付限额10万元。”他表示。

第二种类型是可以按照开立主体分为个人钱包和对公钱包。穆长春表示:“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开立个人钱包,按照相应客户身份识别强度采用分类交易和余额限额管理;其他法人和非法人机构可开立对公钱包,并按照临柜开立还是远程开立确定交易和余额限额,钱包功能可依据用户需求定制。”

第三种类型是按照载体分为软钱包和硬钱包。据了解,软钱包有移动支付APP和以软件开发工具包(SDK)提供的服务;硬钱包有IC卡、可穿戴设备、物联网设备等。如面向老年人推出加载健康码功能的硬钱包产品,提供安全便捷支付功能的同时,还可以便利老年人疫情防控下的日常出行。第四种则是按照权限归属分为母钱包和子钱包。

穆长春进一步指出,钱包持有主体可将主要的钱包设为母钱包,并可在母钱包下开设若干子钱包,个人可以通过子钱包实现支付场景的限额支付、条件支付和个人隐私保护等功能。“比如说你想藏个私房钱什么的,也可以进行亲属赠予功能的管理;企业和机构可以通过子钱包来实现资金归集和分发、会计处理、财务管理等功能。”穆长春表示。

新民晚报记者 杨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