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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派出所成功救助跳江轻生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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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派出所民警救助跳江轻生群众

6月9日18时02分,泸州派出所民警在执勤巡逻到达泸州市国窖大桥下时,发现一名男性正站在没过小腿的水中有轻生迹象。

民警立即分两组,岸上一组随时做好接应准备,另外一组站到水中跳趸上随时做好救援准备。

赶到水边后民警试图与跳江人员进行沟通,跳江人员始终拒绝与民警进行交流并慢慢向江中走去,情势变得逐渐危险。

情况危急,现场处置民警当机立断,决定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强行救援。一组民警当即呼喊转移其注意力,另外一组民警趁跳水人员不注意时,当机立断进入水中,强行将该人员带至岸边进行安抚。

在其情绪稍显稳定后,为防止其再次产生轻生念头,民警将其带到安全地点进一步做思想工作。

在民警劝解下,该人员情绪逐步恢复平静。

▲泸州派出所民警耐心劝导轻生群众

经了解,跳江男子韦某,今年19岁,因感情纠纷想不开选择跳江轻生。经观察,韦某情绪稳定,生命体征正常,随后民警将韦某交给其母亲并一路护送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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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劝导终上岸,合江派出所成功救助跳江轻生女子

6月9日晚上19:41分,合江派出所接合江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转警称,在合江县符阳街道海事码头附近,有一名女子欲跳江轻生。

接警后,民警立即携带救生装备赶到现场,发现一名女子站在江水中,江水已淹没至女子肩部,情况十分危急。

民警见该女子情绪激动,立即对其进行劝解,同时做好随时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通过民警约半个小时的劝说,该女子情绪逐渐平复。

民警抓住时机,跳入江中,将该女子成功救出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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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一女跳江轻生,幸被长江公安泸州警方成功救助

▲合江派出所民警耐心劝导轻生女子

长江公安泸州警方将继续发扬“枫桥精神”, 随时做好处置突发事件准备,在群众最需要的时刻冲锋在前,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的安全,以实际行动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来源: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