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陈茉莉 封面新闻记者 邓丹

将实名办理的手机卡和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并从中赚取佣金,如此坐享其成的“好事”真的靠谱吗?从去年10月起,警方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称为“断卡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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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四川自贡市荣县公安结合“断卡”行动工作要求,坚持保民安、护稳定、惠民生、促发展的理念,将服务群众和防范打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掀起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强大攻势,今年4月以来,共抓获36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嫌疑人。

其中,3月26日下午,犯罪嫌疑人莫某(32岁、荣县人)在其朋友郝某的介绍下,在荣县西干道附近某茶馆内认识了一名叫“伟哥”的人,在“伟哥”、郝某等人的怂恿和利益的诱惑下,莫某先后办理了一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和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卡。后莫某在明知对方转入资金系违法资金,为从中获取佣金,仍将自己的银行卡和绑定银行卡的手机交予对方,任由对方通过转账的形式洗钱。经查,“伟哥”等人通过莫某的银行卡转账的资金量达100余万元,莫某从中获利1000元。

4月27日,办案民警通过电话联系犯罪嫌疑人莫某,当日19时许,莫某主动到荣县公安局交待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另外一起案例则是,荣县警方根据线索获悉,犯罪嫌疑人丁某(29岁,荣县人)名下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银行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中转资金。4月27日下午,办案民警通过犯罪嫌疑人丁某的表姐规劝,丁某于当日下午18时许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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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4月1日下午,犯罪嫌疑人丁某在朋友张某的介绍下,在荣县星河商务酒店一房间内认识“刘哥”,丁某在明知对方转入资金来源可能涉及到违法、犯罪资金,但在高额报酬的诱惑下,为增大自己银行账户资金流量和获取佣金,丁某仍心存侥幸,将自己三张银行卡和绑定银行卡的手机交予对方操作,丁某在一旁配合输入密码和人脸识别验证,当日,丁某的三张银行卡转账资金量达60余万元。当晚,犯罪嫌疑人丁某获得佣金570元。

目前,以上嫌疑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均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