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口6月10日消息(记者蔡文娟 通讯员吴雪燕 实习生王雨欢)央广网记者10日从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获悉,今年5月25日发生的海口世纪大桥交通事故中,因伤者刘某多处骨折、伤势严重,手术治疗所需费用较大,该办公室已为其垫付抢救费4.6万余元。

据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公益基金,申请人在交警部门处理事故时,只需提供相关材料便可免费申请。

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正将受理网点铺向全省,目前已在海口、儋州、三亚、东方、文昌、万宁设置了第一批网点,自今年5月开始正常运转办理救助基金垫付业务,在以上地区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件,相关申请主体可就近申请。

第二批网点计划设置在临高、定安、屯昌、琼海、昌江、乐东、琼中和陵水,预计今年7月份开始运转,逐步完成全省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