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贾母虽是终极大boss,但早已经不直接处理具体事务,罕见的一次直接出手行动,是处罚聚众赌博之人。
贾母雷霆手段,将赌资充公分给众人,严罚为首三人。
其中一人就是迎春的乳母。
贾府命令禁止赌博,从道理、规矩、法理的角度来说,她被罚是罪有应得,贾母如此处置毫无问题。
从职务的角度来说,她身为颇有身份颇为体面的小姐乳母,不思进取不做表率反而滥用影响力,理应罪加一等。
于情于理,众人都不该也没必要为迎春乳母求情。
问题在于,贾府本质上是含混的“情大于理”的环境。
彼时探春和林黛玉、薛宝钗所想的,未必是迎春乳母的量刑是否合理,而是迎春本人的体面和利益是否会因此受损。
她们求情,当然不是有心助长赌博者的嚣张气焰,也并非和迎春乳母有何私交,只是不忍看迎春被“隐性”牵连。
或许你会说,贾母自始至终也没有责罚迎春,更没有迁怒迎春,非常拎得清乳母是乳母迎春是迎春,众人何必多事替迎春蹚这浑水呢?
矛盾之处是,贾母虽然没有责备迎春,却造成了迎春事实层面上的“被牵连”。
在独立的个人责任制的语境中,迎春乳母犯法、那是她的个人行为,和迎春无关。
但在贾府家庭企业式的混沌形态里,迎春很难真正独善其身。
倘若是她房里的丫头偷东西被责罚,她一样有管教不严的责任;
如今她乳母犯事被惩戒,她虽然没被申斥、她也同样被连累到颜面扫地的地步。
在诸多势利小人眼中,这个问题更会被替换为“迎春在老太太那里有没有面子”“迎春能不能营救她乳母”,四舍五入约等于“迎春比较好欺负”。
所以,探春等姐妹们,要抛出善意的橄榄枝,要试图看看能不能捞一把。
虽然迎春本人未必在意这一点,但恰恰就是因为迎春不在意也没能力没手段在意,姐妹们更要替她着想、为她谋划。
试图为她找到更有面子的解决方式,以此来震慑小人们。
迎春性格随意,被欺负了也不吭声不反抗。
在贾府的不平等金字塔结构里,迎春明明是处在上端的小姐、却很容易就会落到被“下人们”要挟欺辱的境地。
迎春的首饰被乳母偷去典当、换成赌资,乳母的儿媳非但不惶恐认罪,反而以此要挟迎春,希望迎春帮她乳母求情、方才肯赎回偷盗之物。
迎春这样懦弱无法辖制下人,探春和林黛玉倘若不帮衬一把,恐怕她在贾府里都有可能“一载赴黄粱”。